第10部分(3 / 4)

她唯一去過他家的一次,是跟他約,要還他手機的時候。

“記得。”出捷運站往右走,很好找。

“我住四十號九樓。”補上完整的住址,他把事先打好的備份鑰匙交到她手上。“這個給你。來的時候,你就自己開門,不用客氣。”

“喔。”她點頭,收下鑰匙,猜想他在忙的時候,大概懶得開門,所以讓她自己開門,免得在門外等很久。

他給她鑰匙,有兩個意思,其一是她來的時候如果按電鈴,萬一正好碰上他在工作間,在隔音裝置的阻絕之下,他大概也聽不見,那她不知道得在門外等多久。

其二,則是一個很私人的理由──她是他的女人的另一項證明!

可是這小女人,一定遲鈍的什麼也沒感覺到,只會想到第一個原因。偏偏……他就愛上這麼遲鈍的小女人,而且還愛的心甘情願!

就在他們吃完點心,相偎著休息的時候,對面的空位卻突然有人落坐。

藍司眉頭一蹙。

“害我無法順利發行唱片,你很得意嗎?”王琳拿下墨鏡。

藍司只是盯著她,直覺告訴他不對勁。

王琳輕蔑地望了眼羅桑。

“就這麼個小不點兒,也迷得你神魂顛倒,你這種男人,還真是不懂得欣賞女人。”王琳掠了掠頭髮。

“滾。”礙眼的東西。

他不客氣的語氣,讓王琳更生氣。

“敢得罪我的人,我絕對不會讓他好過!我王琳一向有仇必報,你害我沒辦法發唱片,現在──我就要你付出代價。”語一畢,她立刻流下淚。

“你怎麼能這樣對我?”她哭訴,鎂光燈跟著閃爍。

藍司直覺反應就是將羅桑的臉藏入他懷中,不讓她曝光,然後,惡狠狠的瞪著王琳。

“我一直那麼聽你的話,甚至為了你連唱片都不發,你怎麼因為……別的女人,就要拋棄我?Blue……”

Blue的名字一出,正在照相的記者眼睛一亮,立刻興奮地朝藍司多拍好幾張照。

“Blue,不要這樣對我……”嗚嗚嗚,王琳表現得宛如可憐的棄婦,哭得悽悽慘慘。

這女人……

藍司鐵青著臉,看著王琳表演,然後轉向那些不斷跟拍的記者,當場拿起電話,通知辛皓濯。

第九章

隔天,各大報的娛樂頭條都出現類似的標題──

名音樂才子D…Blue喜新厭舊,迎新歡,拋舊愛!?某百貨公司之咖啡座,偶像歌手王琳成棄婦?

羅桑的臉雖然一直被藍司藏住,但是藍司擁著她的畫面可沒被漏拍,他對她的保護姿態,對比王琳悽慘的棄婦樣,加上報導內容全是王琳哭訴的內容,從頭到尾都沒有Blue的說法,立刻在圈內掀起一陣話題。

是不是身為才子都不甘寂寞呢?眾八卦節目一致討論撻伐,有些音樂人趁機上節目打知名度,順便表演自己的專情。

三天以來,為保護羅桑,在藍司的要求下,辛皓濯讓她休假在家不必上班,而藍司本人則關機,不接受任何訪問,只有辛皓濯出面代為宣告:

“Blue並不認識王琳小姐,除了一個月前原定跟冠亞唱片的合作破局之外,與王琳小姐並無任何接觸,其他相關問題本公司代表Blue,一概不予回應。關於王琳小姐捏造的事實,本公司將提出法律告訴。”

簡單的宣告,讓這事件當場又變成羅生門。

藍司氣瘋了。

“濯,通知冠亞唱片,如果這件事跟他們有關,他們就等著關門!”他不惜動用藍家在國外的勢力,對王琳進行全面的封殺、對冠亞唱片展開徹底的“回報”。

“Blue,你冷靜一點……”總經理辦公室裡,辛皓濯安撫正在跳腳的藍司。

“還有,找到最好的徵信社,我要王琳從出生到現在所有事件的記錄,一件一件給我查清楚,特別是她跟過多少男人、做過什麼美容手術,連找密醫點過一顆痣都不許漏掉!”

“藍司……”

“幫我請來全臺灣最會告人的律師,針對這件事,名譽毀謗、栽贓、誣賴……任何可以構成犯罪行為的每一條罪都不放過,絕對要告到底!”

認識藍司這麼多年,辛皓濯從來沒看過藍司氣成這樣,完全失去平時的冷靜和冷漠,變成一隻到處噴火的噴火龍。

“好吧,我會照辦。”得罪藍司的人,真是不長眼,完全不知道自己惹到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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