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部分(3 / 4)

小說:娛樂宗師 作者:沒事找事

否則這也是一重磅新聞啊。”

“我這人最喜歡看的就是林老師打臉,唉,真的很懷念那個時候林老師一連串的打臉狂潮啊。”

……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認可《我是歌手》這天價的廣告費的,那位一直都是炮轟《我是歌手》的央視主持人再次發博:“看了一眼《我是歌手》最開始公佈的四位贊助商分別是‘飄風’洗髮水、‘立雅手機’、‘東脈’飲料、‘哼噠’汽車,再加上剛剛1億冠名權的‘龍淼醫藥’集團的‘白加黑’這五家廣告大家有沒有很面熟?呵呵,這5家廣告商全都是靠著林塵之前的創意廣告火起來的,我想說的是哪怕林塵動用自己的關係也無法掩蓋《我是歌手》是一檔只有噱頭的綜藝節目,這檔節目說圈錢都不為過。”

這個觀點得到了很多人的贊同,音樂製作人高巧就轉發微。博並說道:“《我是歌手》想要邀請我去當專家被我拒絕了,我認為這檔欄目沒有一絲誠意,而且這一次《我是歌手》的廣告費如此之高反倒有宣傳炒作的嫌疑。”

陸續的人站出來指責《我是歌手》這檔欄目毫無誠意,甚至是隻能夠林塵憑藉著自己的人氣來獲得加盟費。

媒體們自然也是抓住了這個機會,他們可都是向來唯恐不亂的,所以專門採訪了‘移動’的負責人沈松,畢竟林塵可是剛剛幫移動拍攝了不錯的廣告,按理說移動也應該進行投資一二的。

面對著媒體沈松笑著道:“我們很希望和林老師合作,但是僅限於廣告方面,我們‘移動’暫時沒有往綜藝節目上投入廣告的意思。”

“但是,沈總,你們移動在《週六樂翻天》和《在旅行的路上》兩檔節目都砸了廣告這個怎麼說?”

有記者卻不甘心的問道。

“呵呵,那只是小部分投入而已。”

沈松說完這句話也是不再理睬記者,可是這對於媒體來說已經夠了。

眨眼,各大入口網站都是紛紛以‘移動認為《我是歌手》這檔欄目要價太高不值得投入’為題報道開來,絲毫的不怕把事情給挑大。

別管是支援的還是批評的,總之在爭議之中《我是歌手》的熱搜和話題榜則是在極度飆升著,而這份發酵在晚上隨著‘金得寶’涼茶的炮轟達到了極致。

‘金得寶’涼茶的人力資源及行政總經理於進在面對著記者的時候表示林塵這是破壞行業的規矩,這種無端的把綜藝節目的廣告費提升數倍只會造成惡性的競爭。

這個觀點得到了很多企業的力挺與抗議。

“我同意於進的話,假如《我是歌手》是一檔有誠意的欄目,甚至是一檔收視率破1的欄目那麼這麼多的廣告費也是情有可源,但很明顯這檔綜藝節目幾乎就是各種粗製濫造,試想一下連這樣的欄目都能夠獲得高廣告,那以後我們想投入其它廣告時會怎麼樣?”

“我認為《我是歌手》這檔欄目林塵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獲得這麼多的廣告贊助費開了一個不好的頭,在此也懇請監管部門能夠杜絕這種搞亂市場的行為繼續發行。”

……

多家企業炮轟《我是歌手》屬於是惡性競爭,甚至有些人認為‘白加黑’、‘立雅手機’等五家企業這種高投入簡直就是腦殘的行為,是屬於破壞市場的行為。

面對這翻炮轟,幾乎把《我是歌手》是破壞綜藝節目的害群之馬,但是騰Q網路電視臺的老總則替林塵開腔:“我認為廣告費的多少取決於欄目的好壞這個沒有錯,但是,那些說《我是歌手》是垃圾的人你們是否忘記了這檔欄目是誰製作了嗎?這可是林塵出品的,林塵出品必屬精品,任何價格都是值得的。”

京城電視臺也是對林塵進行了支援!

網上吵的是不亦樂乎,至於各大報紙雜誌社也是在第二天早晨以頭條進行了報道,一些注意網路的自然昨天就知道了,但是並不關心網路的也是在今天知曉了。

《我是歌手》的冠名竟然達到了1個億,另外的四家企業的廣告也達到了1。2億,這,這開什麼國際玩笑呢?

“央視的《大歌神》的冠名也才3500萬,這《我是歌手》直接重新整理了奇蹟了啊。”

“汗一個,這天價的廣告費這欄目應該不會差了吧。”

“可是不是都說這是爛節目嗎?而且這些廣告贊助可都是林塵自己拉來的啊。”

“呵呵,別太天真了好吧,這些企業可都是無利不起早的,況且,林老師製作綜藝節目失敗過嗎?”

“這倒是,媽蛋,林老師可真是一次次打臉不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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