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雞,親戚們卻連連稱讚說這孩子漂亮。
這就是張一男苦等了李思揚兩年換來的結果。
電話裡,李思揚告訴李春天,張一男向她借錢,他要排演《路邊天使》。
李春天問老大他要借多少。
“二十萬人民幣。”老大說完,頓了一秒鐘,接著問:“老二,你說我借嘛?”
“當然——”李春天頓了一秒鐘,“不行。”
李思揚半天沒說話,最後,她只能無奈地嘆息了一聲算是同意老二的意見。
兩姐妹,一家人,從小長到大,沒有什麼東西是不能分享的,吃的、用的、玩的,可是一旦其中的一個成立家庭,一切都變得不同,彼此之間只有“幫
助”、“資助”、“支援”再沒有共同的東西。李春天知道,錢是李思揚的,即使自己不同意,如果李思揚堅持借給張一男,她根本沒有權力多說一句話,只是,李春天她把張一男看得太透了,她太明白張一男再話劇上根本不可能打出翻身仗,她不能看著自己的姐姐把錢往水裡扔。
李思揚在電話裡幽幽地說:“知道嗎老二,如果我不幫張一男就沒人肯幫他了——”人有的時候容易看不清楚自己在另外一個人面前的位置,常常錯誤地以為別的人離開了自己變不能成活,多麼可笑。
“你錯了,”老二說,“你對張一男來說,不過是一個陌生的好朋友……況且……一個人有出息不是靠別人幫出來的,他必須依靠自己。”嘴上這麼說著,其實李春天心裡想的卻是“假使他真的依靠你的幫助獲取了成功,一輩子都要揹負你給他這份恩情,活得那麼沉重又何必”。
李思揚聽李春天說完以後立刻轉換了話題,又一次提起了讓老二去美國幫她看店的事。李春天說還是過一段時間,她自從畢業就待在報社,真的要離開,她心裡捨不得,所以,李春天告訴自己要想清楚。
結束了跟老大的通話,叮囑了父母早點休息,李春天開車在路上漫無目的的遊蕩,她不知道該回到自
己那個冷清的小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