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想要走向繁榮富強,那就必須改革變法!
這是平總的想法,同樣也是夏雨的夙願!
之前跟平總會談的時候就提及過此事,這段時間,夏雨一直都在考慮。如今他考慮的差不多了,所以準備擬訂一個草案,然後全面實施!
787:十殺令
經過徹夜的奮戰,次日早上,夏雨總算是大功告成了!
夏雨擬訂的這套法規是在現有法制的基礎上附加的條例!
主要突出的就是治標治本,一針見血,決不姑息!
並且夏雨還將其命名為十殺令!
第一條:盜竊者,殺無赦!
小偷這東西,太特麼可惡,這年頭,偷車的不多見,但是偷電車的,遍地都是。新買的電車,屁骨還沒暖熱呢,去超市買個菜出來,媽的,不見了。對於小偷可言,沒有撬不了的鎖。只要被小偷盯上,即便你掛上十把鎖,該丟照樣丟!
這種事情因為太多了,國人也就司空見慣了,而且都會抱著倒黴的心態,懶得報警。如此也就導致,偷電車行為越來越猖獗。因為這些小偷,即便被抓住,關幾天也就放出來了,出來後繼續偷,不疼不癢的。
這就是法制力度不夠所造成的惡劣現象!
小偷得不到嚴懲,都想不勞而獲,隔三差五就被關進去,七進七出,就跟玩兒似的,你還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如果加重責罰,發現偷竊就槍斃,面對屠刀的威脅,媽的,看以後誰還敢偷!
第二條:碰瓷者,殺無赦!
碰瓷的比小偷更特麼可惡,人家小偷至少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但碰瓷的,那完全就是訛人,敲詐,性質比盜竊更惡劣。所以這些碰瓷的都該槍斃,以後發現碰瓷的,只要證據確鑿,管你三七二十一,直接斃了,看以後誰還敢在大街上碰瓷!
第三條:詐騙者,殺無赦!
詐騙的就更不用說了!
真該殺他全家!
這些孫子們冒充各種機關單位,變著法子給你下套,讓你糊里糊塗地就把錢給對面打過去了。而當你幡然醒悟的時候,那已經為時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