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也就是為一個女孩鬧的,那女孩是個護士,樊疏桐先看上,好了一段時間,不知怎麼被秘書長的兒子盯上了,一來二去的雙方就幹上了。如果是普通鬥毆,派出所裡關個幾天就會放出來,就算樊世榮對這個兒子不聞不問,但到底是樊司令的公子,地方上多少都是要買些面子的,否則樊疏桐早被判了。但問題是這次被砍的人也是高幹子弟,肯定不會相讓,結果樊疏桐的案子在派出所擱了幾天就上報到檢查院了,一旦法院開庭審理,不在號子裡蹲個三五年是出不來的。 。 想看書來
第三章 就是禽獸,也有疼的時候(7)
事情驚動了軍區,有人請示樊世榮,要不要出面打個招呼,當時樊世榮正在批閱檔案,頭都不抬:“判吧,為民除害。”
就連連波跟父親求情都無濟於事,樊世榮就是不肯出面。最後還是寇振洲看不過去,親自請秘書長吃了飯,還賠了一大筆錢,這事才勉強壓了下來。可是樊疏桐一點也不慶幸,他知道,他跟父親終於是完了。從看守所出來後,他回了趟家,收拾東西走人,說是去深圳打工賺錢。
“有了錢,閻王都給老子讓道!”他跟連波說。
連波攔不住他,著急了:“你一個人到外面怎麼行,萬一又有點什麼事,誰來罩你?在聿市,到底是爸的地盤……”
“正因為如此我才要走!”樊疏桐去意已決,惡狠狠地說,“我不想一輩子被他看扁,我樊疏桐這輩子不會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