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雯玲迎著他的目光,臉龐又輕恬的微笑。
她愛這個男人。
她會一直愛他到死的那一刻。
“你要不要回去?”她的手指沿著他的臉,描繪他的輪廓。
“去哪裡?”
“去臺北升官發財啊。”
他的長官一直想把他調回去,這幾天連連來電,都在問這件事。
蔣宇誠扯了下嘴角。
“你跟我去嗎?”
她思索了一下。
“嫁咕咕隨咕咕吧。”
他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給了她一個白眼。
“你的老公比那隻雞厲害多了吧?”
王雯玲大笑。“跟一隻雞比贏了很光彩嗎?”
他沒好氣地搔得她連連求饒。
等她氣息平復,他輕撫她的臉蛋。
回臺北是個不錯的選擇,如果他想要往警界步步高昇,一直困在山區的小派出所絕對沒有出路,所以——
“老子這輩子沒想過升官,只想抓壞人。”他撇了下唇角。“不去!”
果然是那正義魔人的性格。
王雯玲溫柔地描繪他的眉眼。
“真的?”
“真的。”
因為他想留下來。
因為她也想留下來。
她若想過大城市的生活,以她的資歷,大可以再下山找個主管的職位,不用待在山上賣面。但她是山野的孩子,她終究是要回來。
而他是天生的警察。一個天生的警察,到哪裡都能辦案。
“再說臺灣還有哪個地方比這裡更好?有怪老頭,有毒販,有飆車族,有比孔雀還大的雞,還有會提供線索的鬼……”
“啊啊啊,我不要聽我不要聽我不要聽!”王雯玲連忙把耳朵捂起來,堅持逃避現實。
低沉的大笑從他的胸膛升起,衝過喉間放肆地竄出。
“告訴你,你以後別再給我碰到什麼奇奇怪怪的東西,不然我一輩子離你遠遠的。”否則要是它們找不到他,決定找上她怎麼辦?
“奇怪了,你自己不都說勇伯是個老好人?既然是好人,有什麼好怕的?”他這個外來者都不怕了。
“好人跟好鬼不是一樣的好不好?”她白他一眼。
蔣宇誠輕笑,繼續把玩她的頭髮。
對了,他突然想到——
“那隻雞的名字為什麼叫‘咕咕’?”
“雞不都是咕咕咕的叫,所以它就叫‘咕咕’啦!”
“母雞才是咕咕叫,公雞都是‘勾——勾——勾——’的叫,所以咕咕應該叫‘勾勾’才對。”
“真受不了!你一定要這麼龜毛嗎,正義魔人?”
“是。”他點了點頭。
“好吧,那等我們自己養雞,你可以叫它‘勾勾’,我不反對。”
“……其實咕咕這名字也不錯。”
王雯玲大笑。“對了,順便告訴你,榮叔的新梗依然得不到青睞,所以趁我們不在的期間,村民們集體投票。恭喜你,你獲得了替榮叔想新梗的殊榮。”
“啊——”她的男人大吼一聲,埋進枕頭裡用力捶床。
為什麼是他?
為什麼是他?
為什麼是他?
這分明是欺生——
雜想 凌某人
我想寫一個很“成人”的女主角。
呃,其實不是那個意思……
呃,其實也是那個意思……
應該說,我想寫一個對自己的身體很誠實的女主角。
其實這幾年來,小說的世界也在演進。從早期我剛出道時,那種“空行、換段、隔天又是西裝筆挺”的方式,到以情慾為主的小說越來越多。
情慾沒有什麼不好,早期的小說很注重女主角的“清白”,總覺得女主角一定要如小花般脆弱純潔,等著男主角來開發她。
別說早期,我相信知道現在,這種對女主角的定律其實還是隱隱存在著。
其實性本身可以是一件很健康的事,沒有必要過度渲染,但也沒有必要特別將他神秘化,所以我想寫一個對自己的身體很誠實的女人。
所以我就寫了這樣的女主角。
這本書男主角的戲份比女主角多,不過一開始讓我發想的,真的是女主角的性格,所以一定要在序裡帶上一筆。
在寫《正義魔人》時,有一段話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