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部分(3 / 4)

小說:金牌主持 作者:炒作

的話!承認你更懂《西遊記》、更懂華國文化!但是,如果你不能呢?如果不能,你要公開向公眾就你輕浮的態度道歉!以後不要再到處招搖撞騙、妄稱自己是向西方世界傳播華國文化的代表人物,老老實實做人、謙虛謹慎治學,好好低頭向我們這些老前輩學習華國文化!”陳運宏大聲回答了汪謙。

“好吧,我現在就向觀眾朋友們講一講,《西遊記》裡,是誰從唐僧的身上咬下了一塊肉,陳教授你也要虛心聽一聽,別以為自己對《西遊記》有多瞭解,裡面你不懂的事情還多著呢!”汪謙繼續說了下去。

“你!”陳運宏再度被氣得臉紅脖子粗,但在主持人的示意下,還是按捺住了內心的怒氣,想聽汪謙怎麼把他的‘謊話’編圓,在陳運宏的記憶中,根本沒有誰真正從唐僧的身上咬下過一塊肉來啊!

“吃到唐僧肉的根本不是這些修煉成精,還有法寶加持的妖怪,而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凡人。他(她)是誰?誰?誰?誰?誰?”汪謙開始了他的講述,現場的攝像機鏡頭也全都對向了汪謙,觀眾和現場主持人、嘉賓全都一起看向了汪謙。

“答案是:唐僧他親媽。”汪謙揭示了答案。

等答案的觀眾和現場主持人、嘉賓的眼鏡掉了一地。

難道他親媽生了他之後吃了胎盤養生?這個……《西遊記》裡好象沒有提到過吧?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媽媽要吃親兒子的肉會是個多麼曲折離奇、悲傷痛苦的故事啊!”

“話說那年,唐太宗和魏徵商量著人生太寂寞了,我們招點小鮮肉一起玩耍吧!然後一個叫做陳光蕊的小青年受到時代的召喚來到長安,透過層層選拔奪得了‘金科狀元’榮譽稱號。”汪謙繼續著講解,他用現代語言講述古代故事的風格,頓時讓現場觀眾爆發出了一陣陣的笑聲。

很快有人回憶了起來,以前汪謙在說三國的時候,也是這種風格啊!

“當陳光蕊按照古時候的套路,新狀元騎馬遊街的時候,同樣很套路地被丞相女兒招親的繡球砸中,然後兩人立刻拜堂成親、洞房生子……此時唐太宗也十分滿意親手執導的這出才子佳人的好戲,決定再給添上個完美大結局:任命陳光蕊為江州州主,從此州主和州夫人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

“但是,這一切,並!沒!有!發生!”

現場觀眾和主持人、嘉賓、甚至陳運宏本人,全都被汪謙的講解給吸引住了,當過主持人、當過導演的人就是不一樣啊!講故事太有吸引力了。

“封官之後陳州主帶著妻子一同啟程去江州上任,結果乘船過河的時候,那開船的老司機看到美美噠的陳夫人,色心一起便殺了陳州主又強佔了陳夫人,陳夫人悲慟不已當即想要跳河隨丈夫去了……”

“可是她不能!”

“因為她懷孕了。”

“是的!此刻陳夫人肚子裡的孩子就是:唐僧!”

“夫人忍辱負重,生下孩子卻擔心孩子會被老司機傷害,難以順利長大,便決定把他放入江中順流而去,希望有緣人收養長大後為父報仇。”

“扔出去的娃潑出去的水,就這樣放進江裡漂流著,陳夫人考慮著以後如何和兒子唐僧相認呢?聰明的夫人咬破手指寫了一封血書放在娃娃的襁褓中作為信物,可她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夠穩妥,比起可能遺失的身外物,還是在孩子身上留下直接的印記比較靠譜。”

“於是驚天地泣鬼神、讓一眾妖怪們幹望著流口水的一幕來了。”

“陳夫人深情凝視此時還是個寶寶的唐僧,深情地撫摸他的左腳,然後慢慢地放到嘴邊生生咬下了唐僧小寶寶左腳的一根小指!”

“你們別以為我瞎編的,《西遊記》原文是這樣寫的:但恐難以識認,即咬破手指,寫下血書一紙,將父母姓名、跟腳原由,備細開載。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指,用口咬下,以為記驗。”

“請各位看官看清楚,並不是在小玄奘身上留下一道疤痕,而是硬生生的將一個小腳趾頭給咬了下來!連血帶肉咬了下來!”

“想來殷小姐也是別無他法,其他的記號都可能會消失,咬掉一個腳指頭,這個肯定改變不了,以便日後相認。可憐小玄奘出生才三天,就被自己的親身母親硬生生的咬掉一個腳趾頭,從此唐僧只剩九趾,肢體不全。”

“取經路上,想吃唐僧肉的妖魔眾多,想不到唯一嘗過唐僧肉的,卻只有他的親生母親。陳教授對《西遊記》倒背如流,應該會記得這一段描寫吧?我說的可是事實?”汪謙看向了陳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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