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小說:狂潮 作者:江暖

我叫千葉文,還有一個名字是葉月文。是東京來中國的留學生。也是一個地下樂隊的吉他手。

我們是一個重金屬樂隊,名字叫change。就是改變的意思,我們要改變流行圈,改變人們固定模式的思維觀念。

在中國不流行這樣的音樂風格。不過沒關係,我們的目標不僅僅是中國,我們的目標是全球!是格萊美!是red!red是當今最紅的歐美重金屬樂隊,他們已經紅了有10年,仍然經久不衰!我們要做一個世界頂尖的長壽重金屬樂隊!這是我們的理想。

理想和現實差距到底有多遠?答案是:你永遠不知道多遠?只有當你實現目標的時候,你才知道它有多近!

目前我們在武漢的一家酒吧裡駐唱,酒吧的名字叫x。我們在這裡駐唱已經有半年了。

唐哲是我們的貝斯手,我們都叫他阿哲。中國人,武音的大三學生,他染著一頭紅色的短髮,耳朵上釘滿了耳釘,一米七五,黃面板,一字眉,小眼睛,鼻子不高,身上很瘦,咋看有點營養**。

田浩是我們的主唱,他是武音二年級學生,北京人。他從5歲開始都練聲了。他父親是國家一級京劇演員,國家有名的老旦。母親是中音的戲曲音樂老師。他們家是典型的戲曲之家。

田浩之所以那麼早練聲,是因為中國不是有句話叫做‘不要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嗎?他父母始終貫徹這這個信念,所以想讓他早點成才!田浩很小的時候,就在一些少兒戲曲節目中有過表演。

田浩的父母對他的期望很大。他從小就開始練唱、武打、翻跌。他父親並沒有因為他是自己的孩子,就對他寵愛有佳。相反的,他父親對他十分嚴格。只要有練的不對的地方,他父親總是會拿個尺子打他的手板。這是不是聽起來相當恐怖?我想都沒想過那樣的生活。

如你所見,田浩並沒從事戲曲行業,也沒有入黨籍,更沒有加入任何一個國家級的劇團。

17歲那年的變聲,給他的打擊很大。從那以後他就不想再學戲曲了。想想一個人聽慣了十來年的嗓音突然變得另外一幅自己不認識的嗓音,怎麼也會有不小的打擊。所以他破罐子破摔,直到嗓子壞了也還繼續練習。也就成了現在這副沙啞的嗓音。當然正是這副沙啞的嗓音,才讓我和斯密斯在酒吧發掘了他。

我們遇到他的時候是因為他用一副沙啞的嗓音吼了一首信樂團的《死了都要愛》,當時我跟斯密斯被她渾厚沙啞的嗓音所震懾,不敢相信這個僅僅一米八不到的瘦弱中國人,竟然能有一副這麼渾厚沙啞的嗓音!而這副嗓音是正是我們一直以來要找的好嗓音。

田浩的才華不僅僅是他有一副好嗓音,最重要的是,他具備絕對音感,他雖然作為主唱,但是他能聽出我們其他三個人彈奏過程中任何一個出錯的音節。這點是我們三個人怎麼也辦不到的。他很講究細節,有時候對這種細節講究已經達到吹毛求疵的程度。我想這一點可能是受到他父親嚴格教育的影響。

我們的鼓手是帥氣的英國留學生傑森。斯密斯。對於他,我可能花的筆墨有點多,因為他是我的摯友!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

第二章 鼓手

傑森。斯密史是我們的鼓手,英國人,j大的大四留學生,j大也是中國的一類大學,而且他在理工方面是全國有名的。

他可是身高有一米八五的藍眼睛帥哥,頭髮是天生的金黃色。斯密斯如果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的話,你肯定以為他是一位紳士。但是如果斯密斯脫掉上衣的話,你會發現他背後紋了一整副巨大的西方教堂作為背景死神拿著鐮刀的紋身。如果你仔細看那副紋身,你會發現有它有些唯美、悲涼,但是你再仔細多看幾分鐘,你會覺得那副紋身很恐怖。

斯密史是屬於那種走在路上回頭率100%的型別。當然他的男女朋友也是我們認識的兩年多的時間就換了有七八個就是了。斯密斯是走的感覺路線,他是雙性戀,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只要是對他喜歡的style,他就會很快跟她們融合在一起。

他喜歡臉蛋漂亮的,身材嬌小的型別,用他的一句話來說就是這種型別很容易整個身體都攬入懷中。

斯密斯沒什麼朋友,我也沒什麼朋友,所以我們對彼此兩年多的友誼,都非常的珍惜。

因為是帥哥,所以這裡筆墨花多一點,大家不要介意!這是帥哥的特權嘛!呵呵!偷笑!騙你的!其實我們樂隊幾個人中,我跟斯密斯玩的最好!我對他最瞭解而已!

想起我跟斯密斯的相遇,那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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