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魏英哲能力不夠,你就職的時候就應該定下規矩,誰違反了規矩你就罰,像這種情況,你最應該做的是事情就是要求老闆給你權利,不給就走人。
因為沒能力,所以不自信,因為不自信,所以不敢堅持己見,因為不敢堅持己見,所以導致公司一團糟。
如果是蘇逸文,雷昊敢像雷振強這麼幹,對方早就撂桃子辭職了,即便是羅梓揚他們,也是進入公司的時候就明確了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然後嚴格按照規章制度來辦理。
在雷霆投資裡面,雷昊到最後甚至不能用強硬的手段來讓孫可裔聽從他的吩咐,非是不敢,而是不能,因為那樣會讓制度沒了威信、讓管理層沒了威嚴、讓員工沒了底線。
“魏總的薪資多少?”雷昊直接對著魏英哲發問。
魏英哲也有些心虛,但不認為自己有錯,他轉過頭,直視著雷昊。
“魏總說的問題,全是你職權範圍內應該解決的事情,那麼告訴我,這些問題你是怎麼解決的?當強子插手之後,你最後是什麼反應?老闆不支援,理念衝突,你還待在這裡等待老闆回心轉意嗎?”雷昊連續發問。
“雷總的意思是,我應該用辭職來要挾劉總和強子?”魏英哲搖搖頭,笑容有些僵硬和冷淡。
“該給的權利沒給,魏總還待在這裡幹嘛?早該撤了。”雷昊笑著道:“還是說,你捨不得?為什麼捨不得呢?這裡工作環境好?不可能的啊。”
魏英哲臉上頓時一陣青一陣白,他覺得自己的遮羞布被揭了開來。(未完待續。)
第三百二十二章 插手
合格的管理者,在入職的時候都會跟老闆簽下合同,嚴格按照合同來辦事,就不會有這種亂七八糟的事情。
我管你什麼七大姑八大姨,做錯事了就要罰,老闆你不同意?看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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