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小說:搜神記 作者:溜溜

。」明日便宜急上。「咄,咄,下去。」明日便宜急下。若不使去,但言笑而不已者,人可止伐也。若有穢惡及犯其止者,則有虎通夕來守,人不去,便傷害人。此鳥白日見其形,是鳥也;夜聽其鳴,亦鳥也;時有觀樂者,便作人形,長三尺,至澗中取石蟹,就火炙之,人不可犯也。越人謂此鳥是越祝之祖也。

十二

南海之外,有鮫人,水居如魚,不廢織績。其眼泣則能出珠。

十三

廬江、樅陽二縣境上,有大青、小青黑居。山野之中,時聞哭聲,多者至數十人,男女大小,如始喪者。鄰人驚駭,至彼奔赴,常不見人。然於哭地必有死喪。率聲若多則為大家,聲若小則為小家。

十四

廬江大山之間,有山都,似人,裸身,見人便走。有男女,可長四五丈,能嘯相喚,常在幽昧之中,似魑魅鬼物。

十五

漢光武中平中,有物處於江水,其名曰「蜮」,一曰:「短狐」,能含沙射人。所中者,則身體筋急,頭痛發熱,劇者至死。江人以術方抑之,則得沙石於肉中。詩所謂「為鬼為蜮,則不可測」也。今俗謂之溪毒。先儒以為男女同川而浴,淫女為主,亂氣所生也。

十六

漢永昌郡不違縣有禁水,水有毒氣,唯十一月、十二月差可渡涉。自正月至十月,不可渡,渡輒病,殺人。其氣中有惡物,不見其形,其似有聲,如有所投擊。內中木則折,中人則害,土俗號為」鬼彈」。故郡有罪人,徙之禁防,不過十日,皆死。

十七

餘外婦姊夫蔣士,有傭客,得疾下血。醫以中蠱,乃密以蘘荷根布席下,不使知。乃狂言曰:「食我蠱者,乃張小小也。」乃呼小,小亡雲。今世攻蠱,多用蘘荷根,往往驗。蘘荷或謂嘉草。

十八

鄱陽趙壽,有犬蠱。時陳岑詣壽,忽有大黃犬六七群,出吠岑。後餘相伯歸與壽婦食,吐血幾死,乃屑桔梗以飲之而愈。蠱有怪物,若鬼,其妖形變化,雜類殊種,或為狗豕,或為蟲蛇,其人不自知其形狀。行之於百姓,所中皆死。

十九

滎陽郡有一家,姓廖,累世為蠱,以此致富。後取新婦,不以此語之。遇家人鹹出,唯此婦守舍,忽見屋中有大缸,婦試發之,見有大蛇,婦乃作湯,灌殺之。及家人歸,婦具白其事,舉家驚惋。未幾,其家疾疫,死亡略盡。

【卷十三】

泰山之東,有澧泉,其形如井,本體是石也。欲取飲者,皆洗心志,跪而挹之,則泉出如飛,多少足用。若或汙漫,則泉止焉。蓋神明之嘗志者也。

二華之山,本一山也。當河,河水過之而曲行。河神巨靈,以手擘開其上,以足蹈離其下,中分為兩,以利河流。今觀手跡於華嶽上,指掌之形具在。腳跡在首陽山下,至今猶存。故張衡作《西京賦》所稱「巨靈贔屓,高掌遠跡,以流河曲」,是也。

漢武徙南嶽之祭於廬江灊縣霍山之上,無水。廟有四鑊,可受四十斛。至祭時,水輒自滿,用之足了,事畢即空。塵土樹葉,莫之汙也。積五十歲,歲作四祭。後但作三祭,一鑊自敗。

樊東之口,有樊山。若天旱,以火燒山,即至大雨。今往往有驗。

空乘之地,今名為孔寶,在魯南山之穴。外有雙石,如桓楹起立,高數丈。魯人絃歌祭祀。穴中無水,每當祭時,灑掃以告,輒有清泉自石間出,足以周事。既已,泉亦止。其驗至今存焉。

湘穴中有黑土,歲大旱,人則共壅水以塞此穴,穴淹則大雨立至。

秦惠王二十七年,使張儀築成都城,屢頹。忽有大龜浮於江,至東子城東南隅而斃。儀以問巫。巫曰:「依龜築之。」便就。故名」龜化城」。

由拳縣,秦時長水縣也。始皇時,童謠曰:「城門有血,城當陷沒為湖。」有嫗聞之,朝朝往窺。門將欲縛之,嫗言其故。後門將以犬血塗門,嫗見血,便走去。忽有大水欲沒縣,主簿令幹入白令,令曰:「何忽作魚?」幹曰:「明府亦作魚。」遂淪為湖。

秦時築城於武周塞內,以備胡。城將成而崩者數焉。有馬馳走,周旋反覆。父老異之。因依馬跡以築城,城乃不崩,遂名「馬邑」。其故城今在朔州。

漢武帝鑿昆明池,極深,悉是灰墨,無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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