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很高興的贊過,六六是懂得生活和生命的孩子。
程光自己一直認為,我就是我,不必一定要像誰那樣活。
可是他在那個深秋的黃昏,後悔了。
那天,秋遊歸來的顧明珠一頭扎進房間裡,鴕鳥一樣的把腦袋塞在枕頭下面,半晌不吭聲,優美的腰線隨著急促呼吸起伏。
程光正在她房裡看書,嚇了一跳,問了她半晌,她聲音極甜極顫的悶悶響起:“六六——他親我……舌頭、伸進來了……我吃了好多他的口水……”
那是程光的生命裡第一次有這樣的時刻:上帝啊,懇求你!哪怕收走我的靈魂,只要讓我做一天的容磊就好。
讓我做一天的你,看一次她只對你才有的表情。
床上趴著的女孩子一會兒生氣一會兒害羞的笑,桌邊椅子上的少年持著的書久久停留在那一頁。
深秋的風帶著收穫的飽滿香氣,從開著的窗戶裡吹進來,縈繞室內,晚霞似乎有甜甜的香氣,紅紅的染在白色的落地窗簾上,如夢如幻。滿室都是青春微酸微澀的明亮味道。
守護,從四歲到十六歲,從十八歲到二十六歲。
顧明珠說,要比耍賤,她輸過誰?
程光很謙虛很低調的藏著答案——明珠,你輸給了我。
我是那隻袋鼠,抱起了斷掉的小白兔,照顧、呵護、愛慕,但就是從不曾說出。
不是不敢不配,是不願。
我懂你如此,當然知道你的心。
我……愛你如此,捨不得你因為知曉我的愛而惶恐哪怕一秒。
無以為報,是一件比愛而不得更為沉重無奈的事情。
我的小白兔,我捨不得你斷掉過的心再負重哪怕一點點。
守護,直到有人能給你比我更好的愛。
你愛他,我努力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