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小妖的金色城堡 作者:翱翔1981

,甚至包括在高二的時候休學一年。

妖精七七(2)

其實這是我的花招,我不想念書了,我一坐到課堂上就頭暈腦脹,不然,我也絕不會在數學課上把那個老師扔向我的粉筆頭重新扔回到了他的臉上。更不會和我不喜歡的那個男生在教室裡擁吻,那個男生有很多人追,可我發誓,我真的沒有一秒鐘喜歡過他。

我甚至連他的名字都弄不清楚,到底是叫曾偉,還是曾煒。

我就這樣灑脫地離開了學校。

麥子來看我,她是醫生,也是林渙之的老朋友,比林渙之要小十歲。我知道她一直都非常地喜歡林渙之。我也知道,她不喜歡我。我偷聽到她對林渙之說:“你要小心七七,帶她出去玩玩,要是發展成抑鬱症,那可就麻煩了。”

“別瞎說。”林渙之罵她。

“我是醫生,還能嚇你?”

林渙之沉默了。

後來,他就說要帶我去歐洲旅行,他把護照都辦好了,可是我卻死活也不願意去,麥子來勸我,說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話。我惡狠狠地說:“閉嘴!”她愣了好一會兒,眼淚就要出來,林渙之嘆口氣,把她拉走了。

不上學的日子,我並不愛出門,而是常常在網上,偶爾和林渙之吵嘴,比如他讓我去什麼英語口語培訓班,或者指責我的服裝太過前衛時。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盡。我不是沒有想過要緩和我們之間的關係,但實際上卻是一日比一日走向糟糕。

這不,糟到必須離家出走,才有可能解決問題。

當然只是短暫地解決,除非有一天,我真正而完全地離開那個家。

我跟林渙之說我餓了,要去“聖地亞”。他握著方向盤說:“沒問題。”

我知道他會遷就我,這是他的弱點,他總是以遷就我來映襯出自己的寬容和偉大,心甘情願地被我屢屢利用來證明他當初無悔的選擇。可惜我並不感激他,我不止一次沒有良心地想我寧願在孤兒院裡長到今天,也許平庸也許無奈卻肯定不會傷痕累累。

那一頓我吃得很多,彷彿只有吃才可以溺斃我所有的不快。林渙之卻全無食慾,在我的對面慢悠悠地品著一杯炭燒咖啡。我一面死吃一面禁不住東張西望,偌大的廳裡並沒有一個單身的男子,那個叫布衣的,也許壓根就沒有來。不過我倒是真有興趣想看看他到底長什麼樣子,這個唯一有本事在網上逗得我哈哈大笑的男人,到底會是何方神聖。

趁著林渙之去洗手間,我悄悄地開了手機。為了避免被找到,手機很多天都沒開了。剛一開啟短訊息就蜂擁而至。無數條都是以前那個姓曾的自以為是的帥哥發來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襪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

TNND!

我一憤怒就又把手機給關掉了。

還是沒有一個人看上去會是布衣,這個世界真是充滿欺騙,讓人絕望。

林渙之遠遠地走過來,他看上去挺帥。以前我們班所有的同學都羨慕我有個又帥又有錢的老爸,可是我從沒叫過他一聲爸爸,他也從不要求我。我一直想弄清楚我到底是愛他還是恨他,但是我一直也弄不清楚。

我相信他也是,我們彼此彼此。

他坐下來,問我:“吃飽沒?沒吃飽還可以外帶。”

“你只當養了一頭豬。”我不惜詆譭自己來回報他的譏諷。

“呵呵。”他笑,“豬渾身都是寶。”言下之意很明瞭!

我提醒自己不能發火,發火就是認輸。於是我笑笑地說:“錯也好,對也好,還不都是你自己的選擇。你要原諒我,我那時只有六歲。”

他依然笑:“你知道嗎,如今三歲的寶寶也會罵母親,誰讓你當初生我下來?”言下之意也很明瞭,你的智商和三歲小孩無異!

我放棄與他鬥嘴,把一杯澄汁喝得虎虎有聲。

回到家天色已暗,準確地說,這裡是林渙之的家而不是我的家。家很大,四層樓。如果是我一個人待著我會冷得發抖。我這人和很多人不同,即使是在炎熱的夏天,我的手腳也總是冰冰涼涼的,林渙之的秘書曾經為此給我買過很貴的保健品,那個姓朱的秘書削尖了腦袋想要嫁給他,可是林渙之對婚姻一點興趣也沒有。他連麥子都不肯娶,更何況這個姓朱的老是把眼睛塗得金光閃閃的俗女人呢。

妖精七七(3)

他不許我吃那種被朱秘書吹得天花亂墜的膠囊,淡淡地說:“女孩子不要亂吃這些東西。”一轉手就送給了一直照顧我們飲食起居的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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