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證明一切的,又多等了十來天,而且多等的這十幾天,主要是想把劉勇家的地處理出去,對於把他們一家遷移到濱城,曾國寶也表現積極,這樣更好,省得劉婭以後想家了又離得太遠,一家人團聚在一起就方便了。
曾國寶偷偷的對陸君寶也說了,房子,劉勇的工作,這都要歸他小陸子,誰讓他賺了那麼的錢呢。
陸君寶早有準備,劉勇安排到國強集團任一個閒職,或者可以做事,但不用什麼文憑和技術的職業,這完全沒有問題。
房子的事,就理樂是問題了,兩老一小,在二三環置個一百多平的中等戶型,四房兩廳之類的,以後劉勇結婚了,或者再生了小孩,那依然夠住。
那個案子,其實在當天,紀委的工作人員就基本上證實了屬實,因為材料上提供的銀行帳戶,戶頭的資金以及每筆現金轉入的時間和數目與材料上所寫的完全相同!
黃縣長也想核實曾國寶的身份,他是一縣之長,當然有的是方法證明,透過兩輛悍馬車的車牌,以及濱城曾國寶和李真李穎的身份資訊,從公安系統內部調取出來,然後透過照片一對比,基本上就明白了。
雖然曾國寶父親曾慶雷的資訊是查不到的,因為他那個身份級別,是受保護的,以黃縣長的級別是沒有許可權,但黃縣長卻是明白了,陸君寶並沒有說謊話!
黃縣長因為沒敢鬆懈,前所未有的工作速度把整個涉案的人員徹查,事實大致證實後,就彙報給了覃為民,當然,也把曾國寶等人的真實身份彙報給他了。
覃為民也吃了一驚,沒想到他伸手援助的人,竟然有這麼深厚的背景來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