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圍的人鬨然大笑。
旁邊居然還有準備了食物,還很豐盛,讓林啟華覺得這些人,真的是城會玩。
萊恩加頓也玩開了,從車裡拎出來一把吉他,和幾個人臨時組了個樂隊,現場就開唱。
他們應該是曾經合作過的,組合在一起,居然效果很不錯,博得了喝彩聲。
他唱的是搖滾歌曲,天然適合這裡的環境,玩起來,非常瘋狂,他的歌聲,也再次把這個特殊的派對,推向**。
林啟華沒有加入其中,而是選擇坐在一個別人看不到的角落裡,拿著一瓶飲料,慢慢地啜著,靜靜地看著這裡的熱鬧。
不是這裡生長的人,不會明白他們喜歡這樣的生活的原因,所以林啟華不懂。
但是,他承認,這是會讓人興奮、讓人沉迷的生活,有著特殊的魅力。
這些人,應該大部分都是富二代,從那些豪車,就看得出來,或許,這種在半夜、山巔舉辦的派對,對於這些喜歡車子、叛逆的人來說,就是他們的生活之一,和去夜店、在家裡舉辦派對一個意思。
就好像普通人喜歡邀請鄰居、朋友來家裡開派對一樣,好像蜀中的人,喜歡三五好友去公園搓麻一般,這是他們的喜好,屬於他們的生活,一旦習慣了,就離不開了。
他理解他們,也尊重他們的生活方式,不過,自己對這個是無感的,有這一次就夠了,下一次,他不覺得自己還會來。
“你不喜歡這裡?”正在發愣中,熟悉的清冷的聲音,在耳邊響起。
回頭一看,一頭紅髮的克里斯蒂娜就站在自己的身後,手裡,還牽著一個黑色頭髮的美麗女孩,只不過,這個女孩,有一些害羞,或許是因為穿的比較少的原因,一直低著頭。
“談不上喜不喜歡,”林啟華回過頭,“只是不適合而已,我更喜歡坐在家裡的陽臺上,看落日大道的風景,陪著家人朋友,喝一杯清香四溢的茶水。
不過,這種生活,挺刺激的,讓人興奮,尤其是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