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過於追求業績,在投資上偏向於有賣相的影片,但不一定是好電影。
除此之外,劉德樺和天幕公司兩年籤一次合同,他既是公司的股東,也是公司的藝人,合同到期,續約出現分歧。
麥紹堂認為應該按照目前的經濟環境來談續約的條件。
香江的經濟不景氣,大環境如此,劉德樺覺得應該以他的工作業績和名氣談合約,這樣才算公平。
這兩點是他們不合的主要原因。
還有一點和好夢公司有些關係,就是在《無間道》的投資上,當初沒人想到這部電影能賺錢,天幕公司沒有參與投資。
投拍續集的時候《無間道》還沒上映,林子軒繼續全額出資。
天幕公司作為合拍方,也賺到了錢,但絕對沒有林子軒賺的多。
麥紹堂指責劉德樺直接或間接參與、以及協助的電影製作,與天幕公司自己投資的電影形成競爭,導致公司的收益減少。
如果由天幕公司投資《無間道》,肯定大賺特賺。
這是外行話,電影沒上映之前,是賺是賠說不準,有很大的風險在裡面。
麥紹堂是生意人,看重利益,天幕是否上市是雙方不合的焦點。
從這場紛爭就能看出資本進入演藝圈的後果,資本逐利,他們是為了賺錢和擴張,上市圈錢,跟風製作,毫無底線。
電影的品質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大賣。
劉德樺和麥紹堂不同,作為演藝圈的一份子,他有自己的想法和底線。
是按照商業模式運作,把利益放在首位,還是堅持一份文藝工作者的胸懷,同樣是林子軒時常考慮的問題。
林子軒不願意引入外來資本,讓好夢公司處在半封閉的狀態,正是為了避免出現天幕公司的情況。
不過他清楚好夢公司遲早會上市,想發展壯大就會遇到資金的瓶頸。
只希望在此之前能做好準備,不被資本吞噬,成為賺錢的機器,做人做事總要有所堅持,才能不忘根本。
林子軒關注著天幕公司的糾紛,作為局外人,他不好插手。
等劉德樺和麥紹堂鬧翻後,他打算和劉德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