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在好夢公司出名了。
吃完中飯,林子軒把她送回四合院,晚上會和她的家人商量孩子今後的發展。
趙莉穎的人生將從此改變。(未完待續。。)
第六百一十一章 選擇
和趙莉穎家人的商議過程相當簡單。
他們不瞭解演藝圈,對於明星的認知來自於電視劇和電影,至於怎麼籤合約,上什麼藝術院校,演戲的片酬都沒有概念。
只是在電話裡拜託林子軒把孩子照顧好,其他的都聽林子軒的安排。
在他們看來,林子軒是大老闆,不圖他們什麼,何況,還有趙嫂這層關係,想必林子軒不會虧待孩子。
面對這種情況,林子軒只好替趙莉穎做主。
轉學籍的事情先不著急,八月份再說不遲,眼下要安排好孩子在京城的生活。
趙嫂那兒是租來的房子,他們一家住都有點擠,沒必要再塞一個人進去。
林子軒讓趙莉穎暫時住在四合院裡,和小雪做個伴,等到九月份藝術院校開學就能安排住校了。
再說合同,他把趙莉穎簽到好夢公司,每月會有六百塊的生活費,片酬另算。
國內兒童演員的片酬普遍不高,尤其是在沒有成名的時候。
像這次拍攝《白蛇傳》,十集的長度,一個半月的時間,主要配角每集二百,主角每集四百塊。
趙莉穎大概能拿到三千塊,和成年人在京城打工的收入差不多。
當然,不是什麼時候都有戲拍,收入不穩定。
每年上藝術學校的學費由好夢公司墊付,以後從她的片酬中扣除,也就是說,林子軒承包了她今後學習和生活的各項費用。
這是相當優厚的條件了。
和兒童演員籤合同較為複雜,在其他行業這屬於僱傭童工,不過由於影視行業的特殊性,拍戲時允許使用兒童演員。
只是容易出問題,一旦家長不滿意,很可能把影視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會傾向於家長和兒童,民眾也會同情弱勢的一方,影視公司會成為抨擊的物件,所以要籤一份詳細的合同。
就這樣,趙莉穎在林子軒家裡住下了。
小雪很高興,終於有個姐姐能整天陪著她玩了。
相對於林子軒這邊的順利,劉詩施那邊遇到了一點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