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自己想要活下去的表達方法。可是隻有賀蘭慕一個人見過自己,只有他一個人有可能看到自己在幹什麼。
譚天比劃了半天,但是賀蘭慕沒有睜開眼睛,譚天沒有放棄,他想從書架上拿一本書扔到地上,他的手可以輕鬆的穿過書架,但當他不想穿過書架時,把書架當作是地板的時候,他又根本拿不動,連普通的一本書都拿不動。
沒過多少時間,賀蘭慕終於睜開了眼睛,開了天眼,看到了面前的譚天。這個年輕人怎麼還沒走?在書架旁乾乾什麼?他想要拿書,拿書做什麼?
如果他是其教派派來的間隙,應該早就回去才是,越早還魂,三魂聚合的時間越短,法力的損失也就越少,他還在這兒幹什麼?難道他說的是真的,穿越?一千年以後的人怎麼可能來到這兒?又或者,他在等,冒險等,等到我去給譚天還魂?我是不會讓你得逞的!等到七天快到的時候,我看你還在這兒不這兒,你若還在這兒,那證明你不是間隙,我就只得讓你先暫寄在譚天的肉身上,若是你七天到了,不在這兒,那我另想辦法把譚天肉身的傷養好。
賀蘭慕想好之後,用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