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2 / 4)

小說:耽美 著魔 作者:津鴻一瞥

“正在路上,幾分鐘後到,怎麼啦?”

“品叔把鄭明修帶回來了,可下一分鐘立即有大律師現身要求保釋他,對方凶死了,我們幾個蝦兵蝦將就快頂不住啦。”

“沒鬼用,”黎承睿輕哼了一聲,“大律師就嚇到你們腳軟?你拖一下,我馬上到。”

“好,你快點回來。”

38、第 38 章

鄭明修果然心知肚明自己幹過什麼,他知道自己此番大概不死也要脫層皮了,於是重金聘請了專打這類刑事訴訟的高手,大律師趙海臣。

這個趙海臣是個極度難纏的角色,業內人稱鬼訟趙,意思是經過他手的案子,就算是被閻王定了案的鬼,他也有本事撈回來。此人經歷也頗具傳奇,他家境貧寒,畢業的學校也不是什麼名牌大學。他有今天的一切,完全是靠自己在律師界一點一滴打拼來的。他從律師行小弟做起,當過律師助理,再到律師、大律師這樣一步步升遷,他年紀不大便成就自己的業界神話,期間雖然不乏運氣,但更重要的,卻與此人行事陰險卑鄙,心狠手辣分不開。

黎承睿剛做**的時候跟他打過一次交道:那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了,當時發生了一起姦殺案,富家子弟**不遂,於是親手將被他強迫的少女掐死——整件案子案情不復雜,殺人者也沒多高智商,很快就被警方抓獲,並在**的盤問下崩潰認罪。可就是這麼一樁板上釘釘的案子,到了鬼訟趙手裡,居然也能鹹魚翻身。黎承睿親眼目睹那時還未爬上大律師寶座的趙海臣如何在法庭上巧舌如簧、手段卑鄙,汙衊被害人一家,將一個個看似確鑿無疑的證據一一推翻,讓原本可以定罪的殺人犯逃脫重罪,最後僅以過失殺人草草收場。

那是黎承睿的**生涯中很不愉快的經歷,他迄今都記得,當年年輕氣盛的自己一出庭便按捺不住,一把揪住這個衣冠禽獸的衣領想揍他,幸虧旁邊一幫同事拉住才沒動手。趙海臣若無其事地抖抖衣服,鄙夷地瞥了他一眼,大概剛打贏官司他心情很好,於是他輕笑問:“怎麼小**,這你就受不了了?那往後你怎麼撈這一行?”

時隔多年,趙海臣的眼神他還記得一清二楚,那是一種看某種低等動物的眼神,這令黎承睿意識到,他的職責不僅要抓捕壞人,更在於把壞人繩之於法,不然只要有趙海臣這樣慣於轉法律空子的人渣在,他永遠都不能維護司法公正。

所以他此後辦案奉行直接證據為主,證據似是而非,模稜兩可,就很有可能會在法庭階段令之前所有的刑偵工作白費。

黎承睿進入警局的時候燈火通明,重案組那聚集了許多人,一眾**圍著幾個西裝革履的男子,黎承睿還沒走近,就聽其中一人帶著輕蔑和調侃說:“怎麼阿Sir,我來保釋我的當事人,合乎程式交足金額,難道你們留著他是想請他明天喝早茶?”

黎承睿走了過去,看見說話的男人正是人稱鬼訟趙的趙海臣大律師。這個男人過了好幾年,可在他身上看不見時間的痕跡,依舊是全身做工昂貴的西服,扎著同樣價格不菲的領帶,要說有變化,那就是以往與身份相比略嫌年輕的臉現在臉龐線條已經固定化,他身上那些當年按捺不住咄咄逼人的氣焰,現在也刻意注重要內斂和隱匿。可這種人,不管看起來再像社會精英,只要讓他張嘴,他就仍然是法庭上那個卑鄙無恥,令黎承睿想狠揍一頓的奸佞律師。黎承睿嘲諷一笑,過去說:“早茶就不要意思沒有了,我們是窮**,可不是富律師,沒有那個閒錢,不過如果明早鄭先生堅持的話,我可以私人請他喝杯茶餐廳外賣的咖啡。”

鄭明修站在趙海臣身邊,見到黎承睿臉色一沉,側頭對趙海臣說了幾句話,趙海臣微微點頭,笑了笑,對黎承睿說:“看來終於來了個能有決定權的,黎sir是吧?我現在要帶我的當事人你看,可你的夥計們看起來不怎麼配合。我想如果你再不來,萬不得已我們只能去麻煩楊錦榮長官,當然,如果你們不介意的話,我們也可以通知媒體,我想無證據扣押一位良好市民的話題,他們應該會很感興趣。”

“他們當然會感興趣,尤其是這個被扣押市民還涉嫌洗黑錢……”

“黎sir,注意你的措辭,”趙海臣彬彬有禮地笑著說,“你的指控如果沒證據,我不介意告你誹謗。”

“放心,如果沒證據,我們也不會勞駕鄭先生屈尊警局。”黎承睿淡淡地說,“退一步講,就算鄭先生能洗脫他的嫌疑,作為好市民,他也有義務配合警方調查……”

“這個非強制性義務我的當事人目前不想履行,”趙海臣說,“我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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