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會兒曹植還抱在娘懷裡,曹丕、曹彰兩個追逐打鬧,一刻也不得停,是真正的“熊孩子”。即便有原本歷史的先入為主,接觸得多了,是勳也徹底把曹丕當孩子看待了,沒怎麼往“魏文帝”上去聯想。
再說卞氏三子,曹彰跟自己相性不合(跟自家兒子倒似乎頗為投契),曹植接近成年的時候,曹氏便起爭嗣之風,自己也不便過於親近;只有曹丕,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就跟自己關係不錯,慣常姑婿長姑婿短的圍著自己轉。人莫不有情,如今見這孩子立在自己面前,縮著身子直抹眼淚,是宏輔恍然有時光倒流之感,不禁心生憐憫之意。
於是他就教導曹丕:“吾終外姓,何以救汝?既歸洛陽,胡不往謁叔父?”你與其求我,不如去求曹德。
曹丕說了:“叔父雖親,素不與政事,求之何益耶?”是勳正色道:“不然,太傅天家元老,又受先帝輔政之命,但有所請,天子焉敢不聽?且骨肉之親,安可棄耶?速往求之可也。”
曹丕心說我當然要再去哀告曹德啦,可是二叔能量有限,光他一個幫我說話,恐怕管不了什麼用,所以我才來求你。如今看你的態度,是願意伸出援手來啦,那好,我再去找叔父幫忙關說,好做一個引子……
於是辭了是勳,再訪曹德。翌日,曹德上奏,說安豐王曹丕實不反也,因謠言四布,人語洶洶,皆雲首謀,故不敢請謁,如今在我府上席藁待罪——還望天子法外開恩,寬赦於他。
曹髦一皺眉頭:“若安豐叔父果不欲反,何得不早歸洛,而乃遷延至今?”別看曹髦年紀小,這點機靈勁兒終歸還是有的。
曹德朝是勳使了個眼色,是勳出列奏道:“諸王反亂,大傷朝廷顏面,今若聞安豐王不背,是可定人心,勵正義也。且國家法度,當論其行而不論其心,若究於心,苟非聖人,其誰可免?今若罪安豐王,是迫諸王死鬥矣;若寬赦之,或可分化敵心,使冰消瓦解。陛下三思。”
群臣一瞧是勳是這種態度,當下紛紛附和。曹髦皺著眉頭一轉臉,問桓階道:“御史以為如何?”桓伯緒一臉嚴肅地說道:“國不可無法,而法不可寬縱。今安豐王得詔而歸遲,論罪當申斥之,並罰銅也。”
朝命召還,以這年月的交通狀況來說,遲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既然遲到就不能不受懲罰,一般情況下都得下詔申斥,並且罰款或者降官、削爵。但是叫你三天回來,你拖延到五天,跟你整整拖延了三個月,那事情的性質都根本不同啊,怎可能僅僅罰銅那麼簡單呢?御史臺掌控司法權和監察權,是勳早就料到曹髦會徵詢桓階的意見,所以預先跟桓伯緒打過招呼啦。
桓階跟是勳那也是老交情了,初次相見,他還在長沙太守張羨麾下為吏,是勳往說張羨北上以牽制劉表,為此沒少跟桓階打交道,還刻意籠絡之,希望他能夠影響到張羨的決斷。所以是勳既有所請,桓階不能不從——再說了,本天家事也,我幹嘛偏要跳出來唱黑臉?
曹髦年幼,按規矩朝廷皆由輔政大臣掌控,他還不能真正“親政”,就算擺在龍案後必須做出表態,那也不好違逆群臣之言。所以既然曹德、是勳領頭,大家夥兒都是把板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態度,曹髦乃最終決斷:“中書即可為朕擬詔,斥責安豐王,罰錢萬。且命其暫在太傅府上自思己過可也。”
曹丕就這麼著躲過了一場大難。曹髦讓他面壁思過,其實也不過幾天時間而已,等到曹昂進京,既而到了曹操落葬的時候,自然要把曹丕給放出來——老頭子發喪,不可能不讓他親兒子跟著去嘛。(未完待續。)
第十三章、從情從禮
榆中王曹昂將至洛陽,朝廷難免為此又起波瀾——關鍵在於禮儀問題,曹髦應該用什麼禮節來對待曹昂呢?一方面,曹髦為君,曹昂為臣,當行君臣之禮;另方面,曹昂為父,曹髦為子,當行父子之禮。兩者本想齟齬,你若從了君臣之禮,哪有親父拜子的道理呢?若從父子之禮,君臣分際便要混亂……
這類事情,在歷史上從來也沒有出現過,傳位孫輩之事確有,但一般情況下都得孩子老爹已經死啦。後世倒是也有父在以子為繼的事例,但前提是以小宗入繼大宗——如今曹髦是直接繼了祖父之位,大宗在曹操和曹髦之間那一輩兒算是斷的,曹髦上無所承,你就不好把曹昂給徹底撇開啊。
比如說後來的宋英宗趙曙,本名趙宗實,為濮王趙允讓第三子,後為仁宗趙禎收為養子,傳於帝位,他登基的時候,親爹趙宗實還沒有死。群臣奏議,英宗是以小宗入繼大宗,所以他名義上的老爹該是從叔父仁宗,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