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部分(3 / 4)

小說:漢魏文魁 作者:誰知道呢

質”之時,很難保賴施不翻供啊——反正死定了,那還怕的什麼?到時候麻煩全都要落在我的身上!(未完待續。。)

第二十五章、為公宣揚

是勳善於察言觀色,這主要受其從底層崛起的經歷所影響。想當年在樂浪氏家莊院之中,侍奉著氏勳那個志大才疏的小年青,若不隨時關注主人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思以奉迎,恐怕屁股早就被開啟花了。而待年長以後,李代桃僵,混入士人圈內,一心往上爬,後來又曾一度定位為舌辯之士,若不能透過細微的表情以探察對方心中所想,你還怎麼跟人辯論啊?

就好比古希臘、古羅馬的演說家往往也能夠勝任大軍統帥,無他,善於探察和掌握人心乃是兩者都必須具備的重要素質。

所以是勳對呂布那一轉臉時候的表情瞧得很清楚,揣摩得也很到位——呂布實不忍陳宮就戮也,不管他是有罪還是無罪。

呂布的個性有類於項羽,頗為“婦人之仁”。對於這個詞兒,並不能夠簡單地解釋為心腸軟,因為同時還有一句話,叫做“最毒婦人心”——排除掉古代社會對女性的輕視和汙衊因素,光說兩句話相矛盾之處,到底是毒還是仁呢?

其實兩句話說的都是同一個意思,乃汙衊婦人無知識、無見識,所以只貪小利而不顧大局也。不該心軟的時候心軟,故謂“婦人之仁”;不該毒辣的時候毒辣,故謂“最毒婦人心”。

項羽就是這樣,他能夠一狠心坑殺秦卒二十萬,哪有一絲一毫的所謂“仁心”?因為他那類貴族子弟根本就沒把平民的性命當一回事兒嘛。可是轉過臉來,對於可能威脅到自己霸主地位的劉邦卻又網開一面——無他,因為劉邦在鴻門姿態擺得夠低。給足了項羽面子。滿足了他的虛榮心故也。

呂布也是如此。想當初為什麼袁紹容不下他,既因為他“求益兵眾”,有坐大之勢,又因為他放縱“將士鈔掠”,搞得地方上不得安寧。若將“仁”之一字加諸呂奉先頭上,就連狗都能笑掉大牙。呂布若仁,那曹操簡直就是不殺的聖人了!可是對於跟自己同一階級,又跟隨了許多年的陳宮而言。呂布的心腸卻終究硬不起來。

所以姜敘前來稟報,說賴施全都招了,確實是他派遣刺客去妄圖謀害是勳,該當斬首之罪。但賴施也不是瞞著陳宮乾的,故云“其雖未允,知而不舉”,潛臺詞是說實為陳宮所默許,只是沒有正式下令,好方便事後撇清自己而已。

審案過程皆有記錄,最後還附有賴施畫押的供狀。程式上挑不出一點兒錯來,擱這個時代。就可以算是人證、物證俱全的鐵案了,即便穿越時空揪來狄公、包公、施公啥的,恐怕也很難翻得過來。呂布本人沒有什麼法制精神,更無斷案之能,看了這一套卷宗,內心也基本上信了個**成。姜敘判陳宮遠流之罪,無論人情還是法理,也全都說得過去,只是呂布心中尚自猶豫……

因為陳宮跟隨自己多年,就算沒功勞也有苦勞啊,實不忍棄其於邊荒之地也。所以他沉吟半晌,最終決定:“可取賴施來,使與公臺對質。”相信陳宮雖然沒有是勳那般好口才,想在對質中把自己徹底撇清還是不難的,只要能夠證明他並沒有暗示或者默許過賴施遣人行刺,那罪名不就能夠多少減輕一些嗎?

姜敘聞言,不禁在心中暗贊,是勳果然把呂布給摸透了,連這一步全都提前算中。倘若按照自己原先的計劃,直接把汙水往陳宮身上潑,恐怕呂布面前一番對質,事將再起波折,不必要呂布真的信了陳宮的撇清,只要他有一點點懷疑自己,那陳公臺就有脫身的機會啦。

終究這年月還是人治社會,尤其呂奉先又是個主觀色彩非常濃厚的長官,他所信者有罪也無罪,他所疑者無罪也有罪,靠講道理是沒用的……

所以呂布一下令,姜敘絲毫也不打磕巴,立刻俯首領命,然後出門去轉了一圈,又急匆匆地跑回來了:“賴施於獄中自盡——此皆敘之過也,請主公責罰!”

賴厚之當然不是自盡的,而是姜敘派人去解下他的褲帶,活活勒死,然後給吊在了牢房之中。這年月刑偵手段還比較原始,法醫水平也不到位,就好比昔日莒縣縣令被人縊死,偽裝自盡,只有受過後世偵探小說薰陶的是勳才能夠瞧出端倪來,這年月恐怕無此明眼之人——就算有,也不會是士大夫,更不會是呂奉先。所以姜敘坦坦地殺人滅口,完了還咬破賴施的手指,在牢壁上寫下“敗事害主,何顏苟生”八個隸字。

這下兒呂布沒轍了,死無對證啊。

倘若姜敘一口咬定陳宮是行刺的主謀,那麼再弄死賴施,不使對質,滅口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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