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部分(3 / 4)

小說:唐朝好地主 作者:這就是結局

,都是直線下降的。

戰爭史上,並不是那些威力越強的武器應用越廣,相反,很多簡陋的武器地淘汰了那些強大的武器,就比如許多普通兵種,把一些強大的兵種給淘汰了一些。

南北朝時期盛行的甲騎具裝,最後卻被那些長矛兵給取代了。馬槊那種昂貴犀利的武器,也被木杆長槍取代了。

只因為價效比三個字。

許多兵種雖然不如那麼厲害,但他們訓練週期,裝備成本,補充速度等都更快。

一把好的馬槊得製作三年,花費昂貴,可一把木杆槍卻簡單的多,制一把馬槊的錢能制上百把木槍。養一個甲騎具裝,也許能養一百個長槍兵。

而一個重灌騎兵陣亡後,要補充卻非常困難,不但裝備貴重,而且需要的訓練週期也更長,對於戰士和戰馬的要求都極高。

可一百個普通輕步兵陣亡了,再補充一百個卻非常容易,一百個農民徵過來,給一杆長槍,就成了一百個長槍兵了。

最終,歷史淘汰掉了重灌騎兵,淘汰掉了馬槊,這就是潮流趨勢。

就好比弓箭和火槍一樣,在早期,火槍的威力完全無法和弓箭相比。但反過來說,火槍兵的訓練週期更短,訓練成本更少,而且對兵員要求也不高,甚至老少男女都能操作,如果有一定的數量,威力也一樣驚人。

相反,一個弓箭手卻不是那麼容易訓練的,需要很長時間的訓練和能成為優秀的弓箭手,而且弓箭手還對兵員身體素質要求很高,甚至在戰場上,一個士兵其實連續開不了多少弓,就會力量耗盡。

而火槍兵不存在不能連續開槍的問題。

長城六號效能更高,但價效比卻低。

反之,長城七號沒了槍機,靠手動點火,但操作簡單,製作成本低,生產週期短。

長城七號由李超親自試槍,當他端著這把三尺長槍,把槍托抵在肩上,把槍身貼在腮上,藉助準星和照門,在三十步一槍打中了前面那棵一人合抱粗的樹幹時,引的一群將領們都驚呼連連。

這把在他們看來改的非常短小的火槍,居然還更厲害了。

走到樹前,樹上嵌著數粒鐵砂。

長城七號可以裝鐵珠也可以裝鉛彈,也還可以直接裝鐵砂,甚至裝把石子都可以。

裝鐵砂,就成了霰彈槍。

“這威力非常了得啊,估計普通的甲根本擋不住。”

鄭仁泰興奮不已,孃的,自己的神機營,這下豈不成為大唐第一精銳了。

李超卻只是笑笑,他可不認為為樣的火槍,就能稱雄天下。事實上,這火槍的威力比起弓弩是差遠了。

射程短,射速慢,打完一次重新裝填需要更多的時間,臨陣別說三發,能放兩槍就不錯了。

在李超看來,這火槍其實不是給精銳部隊裝備的,而是為那些炮灰部隊裝備的。

那些雜牌部隊,弓馬不嫻熟,甚至可能軍陣士氣等不行,個人武藝不足。但如果給他們裝備上火槍,那麼他們並不需要有什麼勇猛的個人武藝,也不要多強壯,甚至不需要射術多好,槍術多棒,因為火槍兵其實沒太多要求。

對士兵身體素質要求不高,也不需要他們有多嫻熟的弓馬技藝,反正火槍端著就能射,甚至都不需要他們射擊技術多好,因為以這火槍的精度,基本上也只能是靠運氣的,要發揮威力,還是得靠近距離的排槍,靠三段式等戰術。

因此,火槍兵的關鍵是要形成數量規模,得抵近了打,得靠排槍取勝。

這種戰術,不正是炮灰戰術嘛。

“好了,這裡還有一款火槍,暫時取名燕山一號,來試試他的威力。”

李超揮手,工匠拿出了一款新火槍。

這把火槍,跟長城七號完全不同。

他更短小,槍管長只有一尺,更奇特的是,這槍居然有三個槍管。

三個槍管合在一起,看著倒像是一個沒刺的獠牙棒。

李超拿起這把三眼銃,裝填火藥彈丸,然後點燃火藥射擊。

砰的一聲過後,李超卻沒停下來,他轉動一下槍柄,又一次點火,根本沒有再次裝填,砰的一聲又響了。

然後再繼續。

一槍三響。

末了,李超把打空的三眼銃,還真當成了鐵頭直接砸斷了一杆長槍。

鄭仁泰和程處默等將領全都看呆。

他們沒有想到,還有這樣的火器,一槍三響,而且打完了還能直接當成錘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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