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結婚,規定:
在他治下,男女都要在十八歲以前完婚。
地主豪紳家蓄養的丫鬟女僕必須在十八歲前擇人婚嫁。
漢族男子可娶異族女子為妾,女奴如有漢族男子願娶她為妻妾者可除奴籍。
漢族女子不得嫁異族男子,除非該名男子足夠出色夠格入漢籍。
妓女從良嫁人者一律有賞。
其次,激勵生育,規定:
夫妻成婚後一年內必須生育,有身體疾病者必須就醫治療。
孕婦懷孕脯乳期免役,生二個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個可獲官府補助。
生二孩子以上的妾可轉平妻。
異族女子或女奴生育的後代即為漢民,此類孕婦同樣享受官府補助。
為了消除平民生育的後顧之憂,規定:如有家庭撫養不起多出的子女,則可將子女送往當地郡縣官府開辦的福利院,由官府僱人撫養長大。
鑑於古代孩童夭折率甚高,魏延還規定,在隨後逐步建立起的各州郡縣的公立醫院裡設定兒科,免費為孩童看病,規定每個孕婦生育時都必須要專業穩婆和婦科醫生看護。
魏延把基本政策闡述完畢,眾人都頜首讚許。
滿寵卻舉手質疑道:“主公,您說到的政策裡僅有對響應政策的民眾給予獎賞,卻沒有對那些違反政策的民眾給予懲罰的條款,屬下認為,這樣賞罰不明是不足以推動政策執行下去。”
魏延點頭讚許,滿寵提的意見很對,便笑問道:“以伯寧之意,該如何是好?”
滿寵笑道:“關於如何懲罰,早已有許多先例可援。春秋越國規定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娶壯妻,女子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