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伯元《南亭筆記》裡也記載了一個故事,說光緒皇帝每日吃四枚雞蛋,御膳房奏上的價格為三十四兩。一日,光緒問翁同龢:
“此種貴物師傅是否吃過?”
翁同龢圓滑的回答說:“臣家中或遇祭祀大典,偶一用之,否則不敢也。”
顯然,這都是御膳房虛報了雞蛋的價格謀取私利,但奇怪的是在一百多年中欺騙了幾代君主,而諸多大臣竟無一揭穿?皇帝從小在宮中生長,不知雞蛋市價幾何,也不是不可理解,但是由宮外嫁進宮去的皇后嬪妃們,也不知道這雞蛋價值幾何嗎?慈禧太后早年生活清苦,對此又焉能不知?乍一看,很難理解,不妨先來看下面一段文字,摘自太監信修明遺著《老太監的回憶》:
皇家制度,自來寬打窄用,決不能打細算盤。設如一葫蘆摳一子,人多怨望,則旨意不能出禁門。……修明曾充壽膳房之末役,知之甚詳。膳房及各大小他坦(意為坐落),一切用物皆內務府官坊十處備辦。類如三倉六庫各司官等,皆是由小差使一等一等冷桌子熱板凳熬起來者,得到一個管庫當家,在內務府就了不得。由內務庫大臣向下說,大官使小官,一層層須打出開支之敷餘,不如此不能安各人之職。到了官坊十處,再向內廷分交,一個節段打點不好,差使就交不上。類如為太監者,由小徒弟熬上一個大師傅,是一發財階級,明知道倉庫的差使,來的敷餘,是不能放過的。由此類推,數百年之積弊重重,根深蒂固。皇上吃老紫米,每日決吃不了一斤,每日處處交御膳房飯局掌局者若干,局外人不能知道。掌局交掌案每日二十五斤。掌案、廚役頭、大火燭、二火燭四個人五日一班,兩火燭一班可分十斤米;掌案及廚役頭每日分皇上吃剩者。此舉米之一項,以例其餘。太后之份,每日用盤肉五十斤(即豬肘子),豬一口,羊一隻,雞鴨各二隻,新細米二升,黃老米(即紫米)五合,江米三升,粳米麵三斤,白麵十五斤,蕎麥麵一斤,麥子粉一斤,豌豆三合,芝麻一合五勺,白糖二斤一兩五錢,盆糖八兩,蜂蜜八兩,核桃仁四兩,松仁二錢,枸杞四兩,幹棗十兩,香油三斤十兩,雞蛋二十個,麵筋一斤八兩,豆腐二斤,粉鍋渣一斤,甜醬二斤十二兩,青醬二兩,醋五兩,鮮菜十五斤,秋有茄子二十條,黃瓜二十條……外人聞知,莫不驚駭,以為太后一個人何以食此巨量之物。不知仰食於此者,尚超出幾多倍也。只以雞子一項而論,原額二十個,而買辦處每日交進須五百個,其他可知。皇上、太后、后妃及各大小他坦,須分潤百分之五十,到了太**,總管首領、掌案太監再分之。掌案一職,須分五十分之五,總管首領及擺膳太監共分吃五十分之五。其次膳房全部,又分潤五十分之五。餘下三十五分,為買辦食物之用。過一處扣一處,始能食到主人之口。然主人豈得不知,歷代相傳的就是帝德深如海而已。
關鍵就在“人多怨望,則旨意不能出禁門”,關鍵就在“帝德深如海”。這顯然比其他野史中的皇帝居然相信雞蛋要賣10兩銀子一個的說法更為可靠。清朝是中國歷史上處理太監問題最成功的一個朝代,沒有出現過太監干政的局面,但皇室在御膳房的採買上還是得妥協,以“帝德深如海”換取“旨意出禁門”,這裡實在有耐人尋味的凝重。
信太監繼續回憶:
太后傳膳,一箸一碗而已,在萬人之口中,僅能佔得一口。進過膳後,賞人者曰“克食”。某王若干品、某大臣若干品、皇上的、后妃的、會親的、總管首領的,不夠角色的回事小太監私亦端一品,剩餘則歸膳房。膳房首領分餐一頓,仍有廚役之份例。雞頭魚尾、頭腦下碎、刀前刀後肉類,賣與二葷鋪小館及好饞人家,較市價可省一半。即大眾所食之剩餘,殘湯剩飯、雜燴一處,另有一班小販在神武門、東華門、西華門專包蒐羅飯菜,將此殘湯剩飯挑回家去,重新整理煮熟,挑到街頭,十個大個錢(當十錢)能教窮人吃一大飽。德宗(光緒帝)、孝欽(慈禧太后)相繼殯天,兩膳房無形停辦,無飯吃者,約有萬人,合萬人之家屬,當有五萬人之數。
這段話,將御膳房食物鏈的關係進一步放大,引申出清末北京“天子腳下、首善之區”的社會生活更為廣闊的不同利益階層,以及這些階層的相互依賴的生態環境,可作為社會史學家極好的課題,去作一番有趣的探究。
一個故事
以前別人說小P的閱歷淺,小P是不肯相信的,到如今,想不相信都不成了,說一個跟小說無關的故事,大家看看好不好。
一個八零後的女孩,從小一直都很幸福,幸福到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