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差這一兩個小時,他還小,沒必要這麼拼,稍有不慎就會累壞自己。
夜笙歌見李澤睡覺了,也不急著問他學習的事情了,跑到夜雄的房間,看他正在練書法,自己興致也上來了,跟著拿著狼毫書寫了起來。
夜笙歌在古代用毛筆寫字寫了五年了,寫起毛筆字來得心應手,書法倒是比起之前進步了很多,帶著她性格上的狂意,倒是和夜雄寫的各有千秋,不過神韻還是很相似的。
夜雄滿意地看來看去,剛要說什麼,凌墨軒就進來了。
“來,墨軒,來寫兩句,讓爺爺見識一下一國太子的書法!”夜雄眼睛一亮,朝著凌墨軒招了招手,一臉興致。
凌墨軒笑了笑,走過去,拿起毛筆,行雲流水般地寫了下來,只是普普通通的“家和萬事興”五個字,卻被他寫出了霸氣磅礴之意,還有三分他的邪肆狂狷。
夜雄微微有點驚訝,都說字如其人,凌墨軒這才二十出頭,這書法境界就如此高,不僅是因為他從小就習書法,還和他的性格有關,這得多有野心抱負的人才寫得出來啊?
夜笙歌自然是知道凌墨軒書法好的,看到爺爺臉上滿意的笑容,心裡還是有自豪的,還好當初沒有錯過這麼好的男人,不然她現在還不知道成什麼樣子了。
“不錯不錯,墨軒啊,在這裡待了快一年了,還習慣吧?”夜雄笑著拍了拍凌墨軒的肩,放下了毛筆,朝著沙發走了過去,還伸手招了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