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臉上的笑意,抿了抿唇,說道:“我不是這裡的人,剛來到這裡,根本不知道這裡的路,之前也是不知道那裡是什麼地方才誤闖進去的,沒想到……”
“你不是這裡的人啊?那你來這裡是來找工作的吧?我看你穿成這樣,是哪個劇組的人啊?”
“我不知道,我是來這裡找人的,這衣服也是別人讓我穿的,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讓我穿這個,大概是看我留著長髮很稀奇吧,就把我拉到一個有很多機器的地方,我趁著他們不注意,偷偷溜出來的,我走了很久,沒想到一出來就迷路了。”凌墨軒說的這些話都是夜笙歌教他的,雖然他不知道這話的很多詞是什麼意思,但是跟著說總是沒有錯的。
“原來你是來找人的,大概是那些劇組的人看你長得好看,拉你去當群演的吧?那些人一向霸道得很。”李翔瞭然,原來是來這裡找人的,這迷糊的樣子和他的容貌氣質也是很反差萌啊!
凌墨軒笑了笑,沒有回答。
“你有地方去嗎?要是沒有地方去就跟我回去吧,你身手這麼好,可以當我保鏢,我供你吃住,直到你找到你要找的人,怎麼樣?”李翔也是有愛才之心的,這個年輕人看起來不過二十歲的樣子,卻有這樣的身手,要是將他放在身邊,他臉上也有光。
凌墨軒沒有意見,他現在就是要找個安身之所,想到自己身上的首飾,便拿出了懷裡的首飾,遞給李翔,說道:“這是我家裡帶來的,值不少錢,你拿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