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晟腹黑的說道:“只要歌兒喜歡,我便不告訴他。”
夜輕歌抬起了頭,真有這樣坑兄弟的?“喜歡,所以,這東西從現在開始就是我的了哈?”
只見她緊緊的把千丹方抱在了懷裡,現在就算南宮晟反悔她也不會還了,誰來都沒用。
“都是你的,沒人敢搶。”南宮晟覺得,這女人護“書”的樣子簡直可愛極了。
“歌兒你看,這是什麼?”
接著南宮晟又從儲物戒裡把那把匕首給掏了出來,原本他就想著煉好後馬上拿來給她,可這人兒卻跑來了雪山,所以就只能拖到現在了。
“這匕首,好美。”
匕首放在掌心,夜輕歌仔細打量,細細撫摸著那圖騰上的紋路,真是越看越喜歡。
匕首長約三十厘米,通體暗紅,匕首柄上刻著一隻鳳凰,鳳凰張開雙翼,羽毛惟妙惟肖就像真的一樣,在鳳凰的懷裡有一個姑娘,姑娘長髮及腰,她的雙手緊緊摟著鳳凰的脖子,長裙隨風飄揚。
匕首是攻擊速度最快的武器,幾乎出拳有多快,匕首的出擊速度也就有多快,沒有任何其他兵器可以和匕首相提並論。
匕首分正握和反握,這些在夜輕歌前世時,組織裡也訓練過,根據握勢的不同,擁有兩套完全不同的戰鬥技巧。
如果要選出兵器中招式最複雜的一件的話,那麼匕首絕對是第一位的,沒有任何一件兵器的詔式可以和它相媲美。
匕首攻擊時可做利刃,防守時可以做護臂,它最大特點就是靈活,不拘一格,這也是夜輕歌選擇匕首做武器的原因。
“煉製這把匕首一定花費了很多精力,你身體本來就不好,阿晟,謝謝你。”
把匕首放回了儲物戒裡,夜輕歌眼睛已經通紅。
“一把小小的匕首而已,再說了有容修幫忙,能花費多少精力?歌兒喜歡就好。”
伸手揉了揉夜輕歌的頭,手掌處傳來一絲輕微的疼痛,為了不讓她發現,南宮晟趕緊收回了手。
瞟了一眼自己的手掌,雖說血藤的毒性是清除了,可手掌心的紅腫卻還沒完全消除。
“可是阿晟,我覺得自己特別對不起你,明明參珠近在眼前,卻不能把它帶出來。”
一想到這個夜輕歌就更難過了,這輩子也許就只有這一次機會,錯過了可能再也見不到雪殿,南宮晟也沒有時間再等這麼久。
“臨走時我把它帶出來了,看。”
夜輕歌定睛一看,在南宮晟的手掌心躺著一顆通體潤白的珠子,這是之前見到的參珠無疑了。
“那你快吃了它。”夜輕歌催促道。
南宮晟笑著說道:“傻瓜,這參珠需要熔鍊了才能吞下,你想撐死我麼?”
“嘿嘿!我這不是著急嘛!”
夜輕歌撓了撓頭,一著急把這個忘了,自己當初生吞七彩銀蓮根時就差點被撐死。
“不過,目前為止我還不能服下參珠,漓月朝堂內鬥不止,我又沒有實權,就連號令那十萬皇族精衛的令牌也還在父王手上,若是讓他們知道我身體好了,我不敢想他們會做出什麼瘋狂的事。”
說完南宮晟深深的嘆了口氣,眼睛裡全是擔憂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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