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媽媽。我整天哭個不停,我要媽媽。
可爸爸很開心,他整天對著小弟弟笑嘻嘻的,他說,小弟弟是他的命根子,他替小弟弟起了個名字叫阿根。
可是我不要命根子,我要媽媽。
爸爸說,我已經長大了,是報答媽媽的時候了。媽媽用盡了她的生命,就是為了留下一個小弟弟,所以,我應該疼小弟弟,象媽媽疼你那樣的疼小弟弟。
可是,我還是想要媽媽。那一年,我七歲。
媽媽終於沒有再出現過,爸爸又象以前那樣,全世界地飛來飛去。屋子裡除了我和小弟弟,經常就只有女傭玲姨了。
沒有媽媽陪我玩,我只好每天逗小弟弟玩。我想,媽媽一定變成小弟弟了。以前家裡是三個人,爸爸、媽媽和我:現在家裡也是三個人,爸爸、弟弟和我。所以,媽媽變成弟弟了。
爸爸說得對,我要疼弟弟,就象媽媽疼我一樣。
於是,我每天除了上學,就是跟弟弟玩,哄他笑、逗他玩、喂他吃牛奶、抱著他睡覺。我要疼弟弟,就象媽媽疼我一樣。
爸爸仍然老是不在家,他曾經帶一個叔叔來給我認識,說是爸爸的律師,以後有什麼事可以找陳叔叔幫忙。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只是知道這個陳叔叔長得好醜哦!
可是有一天,陳叔叔真的帶了幾個穿著黑衣服的人來家裡,做著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從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沒有看見過爸爸,陳叔叔說他死了,他的飛機把頭撞到地上,於是爸爸死了。
我很奇怪,我的紙飛機也老把頭撞到地上,可我怎麼不會死?我問陳叔叔,爸爸換來的小弟弟呢?媽媽死了,換來一個小弟弟,爸爸會不會換來一個小妹妹呢?
陳叔叔告訴我,爸爸沒有換來弟弟或者妹妹,換來的是一本小簿子和一張小卡片。我可以拿著小簿子或者小卡片去銀行拿錢,要多少都可以,那些錢是爸爸的,不過現在是我和弟弟的了。現在所有的東西,不是爸爸的,都是我的!連弟弟都是我的!
那一年,我九歲,開始了獨立的生活。照顧我和弟弟起居飲食的,仍然是玲姨。
玲姨跟我說,我應該每個月給她一萬塊錢。我同意了,現在,我最親的人,除了弟弟就只有玲姨了,我覺得她也是我們家的一份子,雖然我知道爸爸以前是給她三千塊的。
但玲姨終於也消失了,在我十二歲的那年。她沒有給我留下任何東西,帶走了家裡所有值錢的首飾和現金。
我很傷心,我是如此地信任她,但她卻背叛了我!
我不再相信任何人,我恨玲姨。我不能再讓人背叛,我又請了我同學小麗的媽媽來幫我照顧弟弟,因為,我不擔心她背叛。
前不久,我又在街上碰到了玲姨,她老了很多,落魄地在路上撿垃圾。她不認得我,我也不想認她。回想起來,當年她沒有把我們姐弟倆抱去賣掉,已經算很有良心了,我不再怪她。
在那之後,我繼續著我的生活。我有很多很多的錢,我發現錢是很可愛的東西,有了它,我再也不怕沒人跟我玩。於是我有了很多很多的朋友,他們都用我的錢,但他們都整天圍著我轉,想盡辦法逗我開心。我喜歡人家圍著我轉,逗我開心。我把朋友們分成好幾個等級,越要好的人,我就給他們越多的錢。
十五歲那年,我發現了錢的新用法。我開了一家電子遊戲機店,把我課餘的時間都投放到店裡。我並不喜歡玩遊戲,但我喜歡看到別人神情專注、如醉似痴的樣子,他們是因為我,才能如醉似痴的!每當想到這兒,我總是感到很滿足。
有了遊戲廳,我的朋友更多了。周圍的大小混混每天有事沒事總往這兒跑,因為據說這兒有個年輕的美女老闆。但不論如何,我的朋友真的越來越多,我猜至少也要有幾百人了,但我的好記性使我把他們的綽號名字全都記住。
大家都叫我瀾姐,即使其中不少人的年紀比我大。我很喜歡這種叫法,彷彿又回到了童年時,家裡眾星捧月般對我的那種寵愛。他們奉我為老大,因為我有錢,他們都聽我的話。
於是,我的遊戲廳生意特別好,永遠都高朋滿座,無論白天黑夜。我的“手下”也越來越多,他們全都聽命於我。我成了這一帶的小霸王,是這兒所有的小混混的老大。
但是總有人不服氣,隔壁的老頭就一直看我不順眼,因為他的遊戲廳的生意幾乎都要給我搶光了。說來也是嘛,一個漂亮和少女和一個糟老頭,你更喜歡面對著誰?
老頭想了個餿主意,出錢從學校裡僱了一大班小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