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果真與網上的套路一般,賣起了慘,“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勤勉學習,考上了帝京大學服裝系,一直在勤奮學習才有過硬的技術,才能夠到名震世界的禮服設計師大拿。
而對方一個十歲的孩子,在兩年前還是一個八歲的情況下,如何能設計出專業性極強的禮服?
對方已經是司令之子,生來就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終點,卻還是以資本為上企圖掠奪別人的勞動成果。
對我方當事人產生了很嚴重的後果,甚至是毀了我當事人這些年來的努力,我方要求賠償的名譽損失是根據華亞法之中名譽法的有關規定,懇請法官閣下查實。”
輪到楚子言做陳詞,楚子言開口說道:“司珏生來就是司令之子,所以他要做設計師比陳媛要難得多。
對方律師提出司珏的年紀小,可司珏所能接受的教育比陳媛要多得多,世界上最好的禮服設計師都願意教導司珏。
司珏從小受到的審美素養就是超上流的社會,陳媛的禮服設計多有一種生硬與小氣,並沒有SJ一直以來的大方,這一項方才我們找來的陳媛老師也已經提出。
還有,我想說明的是,只有真正愛一個群體尊敬一個群體才能為這個群體帶來更好的東西。
原告在訴說她的設計理念時,將美貌與女人的年齡放在了一起比較,在她的眼中衣服和女人的年紀是相關的。
但SJ的理念一直是衣服與年齡無關與個人的性格才有關係,只要你喜歡你就可以做到隨性地穿各種少女粉!
陳媛說自己是普通家庭出來,而司珏已經是高高在上的司家家主接班人,那麼原告方有沒有想過你可以追逐自己的夢想,雖然你現在已經背棄了你自己的夢想。
而司珏不能!
司珏一開始並不是想讓SJ揚名立萬,而只是讓人能驚呼一聲sweet Jesus罷了!
如若不是花開,沒有人會來在乎這SJ是不是司珏。
花開是司珏給他青梅竹馬的朋友所畫的,決不允許有任何不懂禮服的人來玷汙。
十八歲時候可以有女性的性感也虧得你說的出來!
性感是一種氣質,並不被年齡所束縛,也不是你這件禮服的布料少就可以體現出來性感了的。
身為設計師,卻不懂審美不尊重你自己這個性別,完全是信口開河。
你需要靠SJ來揚名,司珏根本就不需要,如果說司珏是SJ的話,我相信這件衣服的價值還要更高一倍!
畢竟他面向的客戶是一輩子都不會來買你衣服的人,因為他們嫌棄你處於低位還對你的同性劃分著階級觀念。”
在法官要提醒的時候,楚子言已經開口,“抱歉法官,我說開去了,結案陳詞就到這裡。”
半個小時後,法院內傳來訊息,名譽損失案不透過,被告勝訴。
顯然,在法官和陪審團的心中的天平是傾向於司珏的。
年紀是一回事情,而是司珏真的完全沒有必要說這個謊吶。
楚子言的論據完全足以讓他們信服。
雖然名譽侵權案不透過,但法院也沒有說明SJ是司珏,只是說舒知微的行為並不構成侵權,畢竟舒知微沒有任何的辱罵。
網上,蘇雯放出了陳媛的作品登記,@了楚子言,寫道:“清者自清,花開系列已經登記是陳媛,司珏並不是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