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2 / 4)

期達到出其不意的戰鬥成果。

【故事】

公元589年,隋朝將大舉攻打陳國。這陳國乃是公元557年陳霸先稱帝建國,定國號為陳,建都城於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戰前,隋朝將領賀若弼因奉命統領江防,經常組織沿江守備部隊調防。每次調防都命令部隊於歷陽(也就是今天安徽省和縣一帶地方)集中。還特令三軍集中時,必須大列旗幟,遍支警帳,張揚聲勢,以迷惑陳國。果真陳國難辨虛實,起初以為大軍將至,盡發國中士卒兵馬,準備迎敵面戰。可是不久,又發現是隋軍守備人馬調防,並非出擊,陳便撤回集結的迎戰部隊。如此五次三番,隋軍調防頻繁,蛛絲馬跡一點不露,陳國竟然也司空見慣,戒備鬆懈。直到隋將賀若弼大軍渡江而來,陳國居然未有覺察。隋軍如同天兵壓頂,令陳兵猝不及防,遂一舉拔取陳國的南徐州(今天的講蘇省鎮江市一帶)。

第二計圍魏救趙

本指圍攻魏國的都城以解救趙國。現借指用包超敵人的後方來迫使它撤兵的戰術。

共敵不如分敵①,敵陽不如敵陰②。

【註釋】

①共敵不如分敵:共,集中的。分,分散,使分散。句意:攻打集中的敵人,不如設法分散它而後再打。

②敵陽不如敵陰:敵,動詞,攻打。句意為先打擊氣勢旺盛的敵人,不如後打擊氣勢旺盛的敵人。

【按語】

治兵如治水:銳者避其鋒,如導疏;弱者塞其虛,如築堰。故當齊救趙時,孫子謂田忌曰:“夫解雜亂糾紛者不控拳,救鬥者,不搏擊,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解析】

對敵作戰,好比治水:敵人勢頭強大,就要躲過沖擊,如用疏導之法分流。對弱小的敵人,就抓住時機消滅它,就象築堤圍堰,不讓水流走。所以當齊救趙時,孫子對田忌說:“想理順亂絲和結繩,只能用手指慢慢去解開,不能握緊拳頭去捶打;排解搏鬥糾紛,只能動口勸說,不能動手參加。對敵人,應避實就虛,攻其要害,使敵方受到挫折,受到牽制,圍困可以自解。”

第三計借刀殺人

比喻自己不出面,假借別人的手去害人。

敵已明,友未定①,引友殺敵,不自出力,以《損》②推演。

【註釋】

①友未定:“友”指軍事上的盟者,也即除敵、我兩方之外的第三者中,可以一時結盟而借力的人、集團或國家。友未定,就是說盟友對主戰的雙方,尚持徘徊、觀望的態度,其主意不明不定的情況。

②《損》:出自《易經·損》卦:“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孚,信用。元,大。貞,正。意即,取抑省之道去行事,只要有誠心,就會有大的吉利,沒有錯失,合於正道,這樣行事就可一切如意。又有《象》損卦:“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意指“損”與“益”的轉化關係,借用盟友的力量去打擊敵人,勢必要使盟友受到損失,但盟友的損失正可以換得自己的利益。

【按語】

敵象已露,而另一勢力更張,將有所為,便應藉此力以毀敵人。如:鄭桓公將欲襲鄶,先向鄶之豪傑、良臣、辨智、果敢之士,盡書姓名,擇鄶之良田賂之,為官爵之名而書之,因為設壇場郭門之處而埋之,釁之以雞緞,若盟狀。鄶君以為內難也,而盡殺其良臣。桓公襲鄶,遂取之。諸葛亮之和吳拒魏,及關羽圍樊、裹,曹欲徙都,懿及蔣濟說曹曰:“劉備、孫權外親內疏,關羽得志,權心不願也。可遣人躡其後,許割江南以封權,則樊圍自釋。”曹從之,羽遂見擒。

第四計以逸待勞

指作戰時不首先出擊,養精蓄銳,以對付從遠道來的疲勞的敵人。

困敵之勢①,不以戰;損剛益柔②

【註釋】

①困敵之勢:迫使敵入處於圍頓的境地。

②損剛益柔:語出《易經。損》。“剛”、“柔”是兩個相對的事物現象,在一定的條件下相對的兩方有可相互轉化。“損”,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兌下艮上)。上卦為艮,艮為山,下卦為兌,兌為澤。上山下澤,意為大澤浸蝕山根之象,也就說有水浸潤著山,抑損著山,故卦名叫損”。“損剛益柔”是根據此卦象講述“剛柔相推,而主變化”的普遍道理和法則。此計正是根據“損”卦的道理,以“剛”喻敵,以“柔”喻已,意謂困敵可用積極防禦,逐漸消耗敵人的有生力量,使之由強變弱,而我因勢利導又可使自己變被動為主動,不一定要用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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