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部分(2 / 4)

小說:穿越五胡亂華 作者:旅遊巴士

老院成員的產生。孤不干涉,但具體有兩點要求。一是選撥有德行的飽學之士,二要清廉公正,不得徇私枉法,否則,罪加一等!

在此基礎上,由南方士族,北方豪族在內部推舉產生,至於民間庶族,這操作起來較為麻煩,可暫由各州推薦數人,集中到朝庭由列席旁聽朝會百姓共同評議,但是,一旦有弄虛作假,禁錮三代!並且還須向推薦主官追責,至少也要罷免,終生不用!

這個方法先觀察幾年,爭取能琢磨出一有效的選撥機制,如果效果不好,到時再另行修改。”

郗鑑再次一怔,忍不住問道:“列席旁聽朝會百姓?這是什麼?”

雲峰微微一笑,把正在試點的列席朝會的基本情況解釋了一遍,又道:“其實說了這麼多,這只是個過渡方案,孤的設想是,時機成熟之時,將使庶族代表直接由旁聽百姓中選出,對天下人負責,而不由各州推舉,旁聽百姓也將由京城擴大到全國各州,使之固定化,常態化,任期同樣五年!

然後,將立一部根本**,名之為憲法,憲者,法上之法也!任何法規都要以憲法為依據,皇帝作為行政首腦與國家的代表,必須向憲法負責,皇帝與朝庭的一切政令都不得違背憲法!

至於憲法的內容,孤已擬好兩條,將在解決大族超佔土地問題之後擇機公佈!

其一,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無論男女老幼,都擁有對自已合法財產的所有權與支配權,朝庭與各級官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剝奪!具體表現為,任何官吏與軍卒,和平時期未得屋主允許,不得私入民宅,戰爭時期,除非有律法規定,否則,一概不得自行佔住,而且秦國戶籍在冊人口中,每個人都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檔案、土地及財物安全,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官府要搜查民居,必須建立在有明確證據事實的基礎上,才可以頒發搜捕狀,否則,將追責!

其二,秦國百姓擁有保衛私有財產的權力,持有與攜帶弓、弩,以及將來有可能出現的遠端殺傷武器的權力不受侵犯,當朝庭出現一連串的濫用職權與強取豪奪,有把百姓置於奴役之下的企圖時,那麼,秦國百姓有權利,也有義務拿起他們手中的武器來推翻朝庭,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這。。。。這。。。。”郗鑑滿臉的震驚之色,他簡直都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了,好半天,思緒才回復了些許正常,連忙問道:“這不是鼓勵百姓起來造反嗎?”

“尚書令多慮了。”雲峰微微笑道:“孤已不止一次的說過,活的好好的誰會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如我涼州牧民,事實上每家每戶都持有弓弩,但也沒見他們聚眾造反,朝庭的最大威脅,往往來自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爭權奪利,而不是來自於底層百姓,其實,過去的一切經驗都在證明,任何苦難,只要尚能忍受,百姓們都寧願容忍,而無意為了本身的權益便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朝庭,只有忍無可忍才會反抗,允許私人持有弓弩,便是對朝庭最好的監督!”

說到這裡,雲峰暫時止住話頭,以留給郗鑑充分的消化時間,也不知過了多久,郗鑑緊鎖的眉眼間稍有鬆開,這才接著道:“孤的最終目地,是取消元老院,把南北豪門大族、宗室,合併為貴族院,在庶人中成立公民院,此二院並行,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

它不但擁有立法權,還可憑三分之二多數推翻皇帝的違憲詔令,再如果皇帝有重大失德或違憲之舉,兩院可以憑超過八成的表決權來罷黜皇帝,使其傳位給太子或順序繼續人,當然,皇帝不服可以強行解散兩院,重新選舉重新表決,若是決議依然如前,則皇帝必須退位,與之相關的朝庭重臣也要引疚辭職!

其實孤明白,這條路曲折而又艱辛,或許數十年,也或許數百年才能實現,不要怪孤說話難聽,包括你我在內,很可能永遠都見不到這一天的到來,但孤會畢其一生朝這個目標努力,這是唯一抑制皇權獨大或是權臣凌主的方法,給所有人都套上枷鎖,按規矩辦事,這才是國家長久興盛不衰之道!”(未完待續。手機使用者請到閱讀。)

第二七六章 誠心歸附

郗鑑已不知這是今天的第幾次震驚,這樣的皇帝與傀儡又有什麼區別?不過,回過神來細細一想,與司馬氏那樣的傀儡存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司馬氏是完全沒有決策權,而云峰的方案是將皇帝的權力限定在一個框架內,不越過框架還是有相當權力的。

郗鑑不禁凝神靜思,越品味越是體會到了其中的妙處,他的目中泛出異芒射向雲峰,心裡滿滿的全是欽佩,要知道,抓權容易放權難,既便是上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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