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2 / 4)

小說:賢王 作者:那年夏天

假的試試,”朱博淡然的說:“許侯爺?咱們大漢國有三個許侯爺,你應該是說平恩侯許國丈,你們穎水那個許浩明是他的本家,不過我不是聽命於許廣漢侯爺,許國丈雖然在大漢聲名顯赫,但要指揮我,卻是不能。”

一個侯爺當然指揮不了一個可以代表皇帝的使者,苟參一聽嘆了一口氣,說:“你這樣一說,讓我在你跟前忽然就有了壓力。”

朱博輕輕一笑:“你那天上了法場就要被砍頭,也沒有什麼壓力,這會卻對我產生了壓力,這怎麼講?”

“我只是一個沒有品級的小小侍曹,是一個同樣要吃飯睡覺的普通人,你是大漢皇帝使者,‘如朕親臨’,我怎麼能沒有壓力?”

“亞歷山大,誠惶誠恐啊。”

朱博也聽不出苟參說的究竟是“壓力山大”還是“亞歷山大”,問:“你什麼時候懷疑我的?或者說留心我,不要說你從來沒有。”

苟參握著一根木棍,挑著火,輕笑:“我們第一次是在哪裡見面的?”

“潁川郡一個小酒肆裡,怎麼了?那時你就注意我了?難道就是因為我和你坐在一起?”

苟參搖頭:“你不覺得你這個人在人群中很容易被人辨認出來?我說的不是你的個頭,而是你身上的一種氣質,或者說是秉xing,要麼稱作內涵。”

“人的外貌是先天的,可是後天的經歷和學識地位,卻能改變一個人的氣質,有些人明明長的其貌不揚,但是你一看到他就能將他記得牢牢的,很難忘卻,這也許就是一種直覺。”

“總而言之,你的氣質很獨特,讓我過目不忘。”

【注:朕,根據漢許慎說文解字,朕小篆“月”字旁原作“舟”字旁,指木造船的兩塊木板間隙。以其極為細小譬喻寡德以自謙,類似寡人之義。在先秦時,諸侯國君主一般自稱“孤”、“寡人”,稱“王”者亦可自稱“本王”,隨著秦朝建立,嬴政創立皇帝尊號,規定“朕”專作皇帝自稱。

這個稱謂從此一直流傳至辛亥革命中國帝制終結,“朕”一般只能用作皇帝的自稱。

書友們熱情指出了本書的一些瑕疵,這些內容都是可以商榷的,飛翔力求讓大家覺得《賢王》有古文的意境,同時追求符合大多數讀者的閱讀習慣,非感謝大家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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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繡衣使者

【朋友們,週末愉快!】

朱博聽了,伸手在臉上一拂,等手放下的時候,手裡卻多了一縷毛髮,苟參看到他原來連在一起的眉毛被分開了。

原來朱博的眉毛不是一字眉,而是裝扮黏連出來的。

“早知道我就不費這功夫了,這假眉毛搞得我很不舒服,”朱博見假眉毛扔到一邊:“就是憑著長相嗎?我還有別的地方讓你覺得起疑的沒有?”

苟參搖頭:“其實你現在比剛才帥氣多了——你知道張敞張太守嗎?”

“帥氣?”朱博輕輕一笑,苟參說:“如果張太守和你第一次見面是在酒肆,就如同你我相識一樣,半天之後他卻換了衣服跑到了牢房中不停的和你套近乎,你覺得正常嗎?”

“哈哈哈哈,原來是這樣,難道就你可以那麼快的進到牢房,而我不能?”

這句話朱博和苟參在監牢中見面時說過,此時再說出來,兩人都是一笑,苟參回答:“一國一郡一縣,什麼地方就有什麼樣的規矩,我這個侍曹要是能被廷尉關進廷尉府衙大牢,你覺得奇怪嗎?”

“那不可能,你沒有被廷尉關押的資格,除非,”朱博說:“除非你要造反。”

廷尉是九卿之一,掌刑獄,是大漢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秩為中二千石。

廷尉根據詔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審判有罪的王公大臣。

大漢國禮儀﹑律令皆藏於廷尉。

除此外,廷尉還主管、修訂律令的有關事宜。

“是啊,我和你第一次見面時,你穿的是布衣,一個很平常的老百姓,話也很少,但是第二次見面你卻被關進了羈押犯法的官吏和身負重大案件的太守府衙牢房中,話就特別多,你自己也說被關進大牢的原因是在街上打了幾個潑皮,所以,你夠資格嗎?還是太守府小題大做?”

朱博聽了嘆氣:“是我疏忽了,其實我為了接近你,還真是犯了大事,但是我當時沒有說的清楚。”

“我想到你可能被押進郡府大牢,我將洛陽令府的府丞給打了,那傢伙騎馬在街上撞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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