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3 / 4)

小說:致遠 作者:別克陸上公務艙

急急叫住我,“幾點才能下班啊?十二點之前能回來嗎?”

“你把吳阿姨做菜的那個大南瓜變成馬車我就能回來了!”我重重地哼了一聲、結束通話了。TNND,方致新啊方致新,姐姐我不找個機會跟你好好幹一架、我就不姓何!嗯?最近這句話出現的頻率怎麼這麼高啊?我得想個新詞兒了!

十點四十三分,大部分隔間都空了、只餘了兩個還有人。

我找了個最邊上的隔間、癱坐在杯盤狼藉、汁水淋漓的酒席桌邊,有些心酸地看著比我還要小的螞蟻們疲憊不已地收拾著殘局。然後,情不自禁的,我開始回顧這些年走過的路、哀嘆自己的人生。

我這才發現自己是個多麼胸無大志的人啊!現如今這社會、活到我這把年紀、履歷表上竟然只有一家單位的,大概是極少數的吧?以前我一直對此持沾沾自喜的態度,覺得自己的堅守是源自於一種優良品質:忠誠!可此時此刻想來,其實這該叫是懶惰吧?怕要低聲下氣地做newbie、怕學新東西、怕適應新環境、甚至怕開車走新線路……總之,是怕一切都要從頭來過!嗯,這是懶惰、外加胸無大志!

十九歲入行、二十九歲還在原地沒動過!十年、我最寶貴、最燦爛的十年青春就這樣轉瞬即逝,揮霍在這個糊了一張堂皇光鮮的包裝紙的水泥盒子裡了!

細想這些年裡,我幾乎沒有好好的、從頭到尾地吃過一頓年夜飯、過過一個春節,中秋、端午、清明……哪一個不是得照著從來沒個準的排班表來的?又有哪一次休假沒有被這事兒、那事兒給打擾的?其實在銷售部的這一年裡,是我在酒店工作過的最輕鬆、最正常的一年。就像芳華說的那樣,差不多是個朝九晚五的白骨精了呢!還記得剛坐辦公室那會兒,讓我好一陣子習慣不了,可現在卻已強烈地留戀起“正常”的作息制度了!

或許……是該換換環境了吧?

莉娜說服務性行業是個吃青春飯的行當,除了見多點人、識廣點事之外,一個拿得出手、靠得牢的手藝都沒有。人家那些個電工、車工、泥瓦匠,好歹還能有個養家餬口的技能,可我呢?除了會說兩句英文、法文之外還能做什麼?而且這一晃就是三十歲了,三十歲的男人是塊寶,而三十歲的女人就離根草不遠了。等到人老珠黃的時候我再幹什麼?還在這兒端著托盤跟人陪笑臉兒?到時候恐怕連賈老闆這樣的主兒都不屑看我一眼了吧!

人家莉娜早就看清楚、想明白了,所以早早脫離苦海、找人嫁了。就連芳華這個傻妞都看透徹了,可我呢?還在怪人家不把酒店工作當職業呢!

何況……我還沒結婚呢!

莉娜說過……唉,那些個至理名言幾乎都是莉娜說的!她說,結婚是件衝動的事兒!她會結婚就是一時衝動的結果。或許我也該衝動一把了?又或者……挑日子不如撞日子,趁著我現在夠沮喪的時候,就去那個什麼了吧?人會衝動得想結婚是因為什麼呢?還不是為了累了的時候有個肩膀靠靠、港灣停泊一下,半夜回家的時候抬頭看看、視窗有一盞為你而點亮的燈光嗎?

小混蛋不是說我其實是個慢熱的人,寂寞得只想找個跑不了的人、擁在懷裡一輩子都不撒手嗎?他說他自己就是為我量身定做的一款男人啊!我還在猶豫什麼呢?再要讓他放飛我一年嗎?這樣對他公平嗎?對我自己公平嗎?何況,如果他在放飛我的同時,不小心把自己也給放飛了呢?到時候我該跳一百次黃浦江了吧!

朋友們貌似已經接受了方致遠,單位這兒也忽然風平浪靜了,那就只剩下父母那裡了!父母反對的話又怎樣?我會用事實來證明我的男人、我給自己找的男人非同凡響!

對!方致遠是我的男人、是我的非同凡響的男人!

想著想著,我的心狂跳起來,耳朵裡除了叮叮噹噹的杯盤交錯聲、還可以清晰地聽到血管突突直跳的動靜,捏著手機的手心裡開始冒汗、發燙……

手機又震了一下,嚇得我差點給扔了!

又是方致遠。‘忙得差不多了吧?幾點才能下班?’

‘差不多了!你呢?魔法修煉得怎樣了?南瓜還是南瓜?’

一張苦瓜臉,‘騎輪椅來接你行嗎?’

我笑了,說過,這小混蛋就是能掐著點來……也讓我的心跳再次飆升到危險頻率。‘帶上玫瑰花和吊燈墜這麼大的鑽戒一起來吧!’字已經打得了,卻欠了一口氣去按傳送鍵!

我呼氣、吐氣,再呼氣、再吐氣……天人交戰得正厲害著呢,短訊息又來了。

‘小笛,你不理我啦?還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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