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真到要破釜沉舟的時刻了、我的勇氣倒也一下子漲到最高指數了。深吸一口氣、直到胸膛都要爆炸了,才大聲道:“他叫方致遠,今年二十七歲,有房有車有公司,是個年輕有為的大好青年……就是、就是,有點殘疾。”臨了還是一口氣沒提上來!
這次我媽還沒來得及張嘴,我爸就先按住她的手、急急地問我:“什麼殘疾?”
“咳咳!”我清了清嗓子,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氣、才道:“他不能走路。”
“哼哼!”媽媽冷笑了一聲,用“早知道會這樣”的眼神看看爸爸。
爸爸則一動不動地看著我。
“爸爸、媽媽,”趁著他們還沒開口,我接著道:“我知道你們一定會反對的,不過……”我舉了舉戴著戒指的左手道:“請你們看看我現在的樣子、看看我的氣色,應該不難看出我現在真的很快樂。這也是我答應嫁給方致遠的最大原因!我希望自己能有一個幸福的婚姻,有一個能讓我幸福的男人,而他正是可以讓我幸福的男人!”
“讓你幸福?!”媽媽一把甩開爸爸按著她的手,尖叫道:“一個不能走路的男人能讓你幸福?你對幸福的理解倒也真標新立異啊!那個、那個……她以前高中裡的那個男孩子叫什麼名字?”她轉向爸爸,氣急敗壞地問。
“哎呀,扯那麼遠幹什麼?”爸爸不耐煩地低喝道:“現在是現在,就說眼前的事就可以了!”
媽媽愣了愣,點點頭道:“好,說現在!”她轉向我,“他怎麼了、不能走?”
“十年前出過車禍,下肢癱瘓。”
媽媽作勢又要尖叫,可不知道為什麼卻沒出聲、只是緊緊地盯著我。
“生孩子沒問題!”我加了一句,瞥了一眼爸爸、臉上有些發燙。畢竟,這樣的問題好像是應該和母親單獨交流的!
“小笛,”媽媽指了指我的左手問:“你不會是看中人家的錢了吧?”
“啊?”我輪到我愣住了,也看了看手指上的戒指,“錢?”
“嗯!”媽媽的目光灼灼,爸爸的也是。
“你們把自己的女兒當什麼人啦?!”我怒了,“我是這種人嗎?為了錢?!媽,你怎麼問得出這種話啊?爸,你也是!這算什麼眼神?我是養不活自己還是長得實在抱歉、或者智商有問題?為了錢?為了錢的話我早就嫁了,還等到今天?!”
他們兩個被我這麼一吼、都怔住了。
我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我承認,有點做作的成分。希望自己的這種暫時的優勢能夠持續得久一點,可還沒等再說話呢,媽媽就又開口了。
“帶回來讓我們看看!”面無表情的樣子。
“啊?”我以為自己沒聽清。
“啊什麼啊?婚都定了,難道等抱上孩子了再來讓我們看啊?”媽的音量又起來了。
“哦,好!”我不知道她怎麼突然會來就到此為止了,還以為她肯定會有長篇大論呢!“什、什麼時候……帶回來?”
“越快越好!”說完,她抓起筷子、朝桌上的菜一指道:“快點吃飯!飯菜都冷了,你爸爸燒了一下午呢!”
我看看爸爸,爸爸的臉上也滿是詫異和不解的表情。
“看什麼看?”媽媽來回瞪了我們兩個一眼,悻悻道:“我想想找個靠得牢、靠得住的男人,的確比什麼都好!不過,你也別得意,是不是青年有為、會不會同意,等我和你爸爸看了再說!”
“哦……”我再看了爸爸一眼,他的表情很高深、但沒有發表異議的打算。於是,我趕緊低頭吃飯了,腦子裡則在轉悠:哎呀,怎麼早沒想到這個突破口呢?唉,方致遠啊、終於要帶你出來見人咯!
作者有話要說:對不起哦,各位童鞋!
這章寫得實在很糾結,改了很多遍才得。沒法子,誰叫咱家小混蛋出場不容易呢?仰天長嘆中~~
7…2
飯吃完後、媽媽去洗碗了,我想幫忙、可是她叫我陪陪爸爸、一起看看電視。
我忽然覺得其實我的父母真的是很相愛的,只是在一起生活得太久、而生活裡又有太多瑣碎的事了,所以,這份感情漸漸地陷入了歲月堆積起來的沙礫裡、不再發光發熱了。仔細想想,要是沒有這樣深厚的感情基礎,都到今天這個份上了,他們哪裡還有什麼話題可說、甚至是可吵的呢?也許吵架本身就是他們獨特的一種共處方式?哎喲,等到我和小混蛋老了的時候可千萬不能這樣,煩都煩死人了!還會給孩子的心靈蒙上陰影、連帶著騷擾四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