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裡的胥吏,依附著衙門,實際權利極大。因為在各個衙門中的堂官司官,多是科舉出身,學得都是八股,對於關係到刑名錢穀等方面的事,大多並不熟悉的。
衙門處理各種案子,除了要依據<大清律>外,還要諳熟各種過往案例。通常最後的判斷上,都會有”某事比照某事處理”這樣的字眼。
因與律法為主,案例為輔,所以有什麼事要經官經衙門,那如何判斷完全靠官字兩張口。
通常是一案出來,堂官委之司官,司官委之胥吏。胥吏比照律法,查閱案例,最近定下章程,呈之司官。
司官有的時侯加以潤色,有的時侯則直接呈之堂官。堂官若是不駁回的話,就按照此章程定案。
這樣的程式下來,使得胥吏權大,便放開手腳,大肆索賄。
說起來他們的日子過得極為自在,多集中在正陽門以東和崇文門外,生活富足,衣食用度,並不比王府貝勒府差。所以才有那句老話”東富西貴”,其中的”東富”,就是指胥吏同富商。
李衛被羈押與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