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6部分(3 / 4)

小說:移動藏經閣 作者:大刀闊斧

制裁,同時要求十萬零三千RMB的經濟賠償,這其中包括一萬三千元的醫藥費,三萬元的誤工賠償,以及六萬元的精神倍償。”

文碧琳率先陳述了案件的起始,同時提出了林濤的要求。

“反對。”文泰如立刻反對道:“法官大人,原告律師的陳述並未還原事實真相,被告雖然動手打人,可是他並不屬於故意傷害,眾所周知,被告是一名老師,而且是一位非常盡職盡責的老師,他曾經為了保護自己的一個女學生免受流氓的侮辱,而砍斷了對方的手臂,當時警方給出的鑑定結果是我的代理人無罪,在場的諸位可以想一想,什麼樣的老師,願意為了自己的學生甘冒這樣的危險?”

“反對!被告律師提出的案例與本案無關。”

“法官大人,恰恰相反,這個已經了結的案子與本案有著間接的關係,因為我的代理人這次傷害原告,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學生,當時原告正在毆打被告的學生,試想一下,以被告的為人,他是袖手旁觀,還是上前去保護自己的學生?”

“反對無效,被告律師請繼續。”

“根據我的取證與調查,當日的事發經過是,原告的侄子,也就是三班的學生試圖冒犯同班的一個女生,而被告的學生王小龍見義勇為,制止了原告侄子的行為,原告是本校的體育老師,他則是違反校方規定,闖入三班對王小龍進行毆打。”

文泰如頓了頓,又繼續說道:“緊接著被告白晨到來,看到自己的學生被毆打,當然是保護自己的學生,雖然過程激進了一點,可是我相信,在座的諸位都應該能夠理解被告當時的想法,如果是在座的學生,或者孩子被毆打,你們會怎麼做?”

“反對,被告律師試圖利用第三方的情緒來影響本案的公正。”文碧琳立刻反對道。

“反對有效,被告律師,注意自己的言詞。”法官雖然這麼說,可是看向白晨的目光明顯多了起來。

文泰如不以為然的點點頭,事實上他的目的已經達成了。

“根據我的調查取證,原告林濤在校內的聲譽一直不佳,曾經多次對學生動手。”

“反對!我的代理人的為人,並不能成為他被毆打的原因,如果按照被告律師的說法,是不是嫌犯被警方帶到局子裡後,就能受到非人道待遇?”

“反對有效。”

“法官大人,我的話說完了。”文泰如坐回律師席上,喝了口咖啡。

“原告律師發言。”法官。

“尊敬的法官,根據我所採集的證據,當時原告已經被被告制止了毆打王小龍的行為。也就是說。被告已經終止了原告的過激行為。這在法律上可以稱之為犯罪終止,不管他先前做過什麼,都意味著被告不能再進行過激行為,而被告卻進行了報復行動,對我的代理人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毆打,致傷勢嚴重,事實清楚明瞭,所以我請求尊敬的法官判處被告有罪。並且賠償原告經濟損失與身體、精神補償。”

“法官大人,我反對,原告律師並未真正的還原事件真相,在原告終止對王小龍同學的傷害後,是否對王小龍同學進行了威脅,這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被告律師覺得原告有威脅學生的犯罪事實,那麼可以另外起訴我的當事人,不過很顯然,這與本案無關。”

“不,這有關係。原告律師,不知道你是否知道。在法律上有一個名次叫做誘導犯罪?”文泰如畢竟是老狐狸,他可是文碧琳在法律上的啟蒙導師。

“誘導犯罪,這是透過一方的主觀引導,讓另一方進行非理性的犯罪行為,而誘導犯罪的結果,主導方是需要負大部分責任的。”

“反對,被告律師沒有證據表明當時我的當事人對被告進行了誘導犯罪,這一切都只是被告律師的主觀推測,毫無事實根據。”

“反對有效。”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是非常知名的老師,而他在教育事業上取得的成績非常成功而且偉大,而且我的當事人是一個非常理性的人,如果沒有原告的誘導犯罪,是不可能採取過激行為的。”

“被告律師也說了,被告是一個非常理性的人,那麼就說明他很難被誘導犯罪,特別我的當事人還是個體育老師,我覺得原告並沒有足夠的能力進行誘導犯罪,也許他連誘導犯罪的意思都無法明白。”

雖說這麼說自己的當事人,帶著很嚴重的侮辱性質,可是文碧琳現在只能這麼說。

“的確,原告是一個智商、情商底下的人,多次傷害學生而被校長記過、傳喚已經說明了他的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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