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3 / 4)

小英說:〃別道謝了,你們快走吧。〃

只有把他們送走了,我們才好腳底抹油,鬼知道這個少年能不能鬥得過這個武功高強的狗千總呢?

我把小英他們送走,一回頭,看到少年笑吟吟地看著我:〃小兄弟,天色不早了,不知道可吃飯了沒有?〃他的白衣服上落了幾點塵埃,有點醒目。

〃他們呢?〃

〃都被打折了狗腿。〃

順著他的目光,我看到連同那名千總,那一行人都痛苦地在地上呻吟。呀,真是絕世高手哇!眨眼功夫就把一切給擺平了。

〃我對你的敬佩之情真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我丟出一句周星星的經典名言,他愣了一下,微笑:〃小兄弟說話真有趣。在下納蘭容若,小兄弟尊姓大名可否告知?〃

納蘭容若?這名字好熟悉,蠻好聽的,可是本小姐實在歷史知識貧乏,想不起他是歷史上的哪位名人。

我說:〃我叫小季子。〃

納蘭容若點頭:〃相請不如偶遇,我請小兄弟去喝一杯,如何?〃

喝酒我水平一般,但是吃飯卻是大大的有興趣啊,眼看天色已晚,我的肚子已經餓得不行了,而身上的碎銀子我都已經給了小英父女倆,看來真的只有搓一頓飯吃了。

(5)

我的肚子已經餓得呱呱叫了,可是這位不姓謝的像小謝的納蘭公子竟然一點都不著急,幾乎把整個小鎮找遍了,才找到一處他認為勉強還算風雅的小酒館。

這處小酒館有一面朝著奔騰的江水,可以看見點點的漁火,天上依然還有著晚歸的青鳥的痕跡,納蘭根本就不曾問我要吃什麼酒菜,跟酒保說了一大堆,說什麼鴨舌頭只要舌尖部分,魚只吃魚頭,辣椒要看不見,變成沫滲進菜餚裡,等等……至於酒水,只喝窖藏了18年的女人紅。

呀,不就吃一個飯嗎,有必要搞得這麼排場嗎?唉,骨子裡還是一個紈絝子弟,只是用風雅包裹了而已。

我才不會承認自己的庸俗呢!

奶奶的麻花,我現在只想吃一碟油膩膩的豬手……一想到豬手,我就激動起來,喊住要走的酒保:〃先給我上一碟豬手,撒上蔥花,要新鮮點的,個越大越好。〃

納蘭公子淡淡一笑,不以為意,他走到欄杆旁,取下那隻綠簫,說:〃小季子,你喜歡聽哪首曲子?〃

我愣住了,哪首曲子?我只愛聽流行歌曲,《千里之外》: 〃我送你離開,千里之外,你無聲黑白沉默年代,或許不該,太遙遠的相愛……我哼了幾句,他皺眉:這個曲子我是第一次聽到,不過,很濫俗,用詞直白了點。這樣吧,我吹一首浣溪沙罷!〃

第6節:第一章 穿越的輪迴裡,如何再讓我瞥見那熟悉的容顏(6)

我暈,這還直白啊,這在流行歌曲裡已經算最含蓄最優美的歌詞了。唉……

他烏拉烏拉地吹起來,江風把他的衣裳吹飄起來,猶如在舞蹈一般,眼見他眼中似含著無盡的憂愁,眸子裡水汪汪地彷彿要流出清淚一般。

我嘆了口氣,心想,文人都是這般多愁善感的吧,一顆心彷彿隨時可以捏得出水來。吃飯也要講究情調,吹曲也要講究意境,簡單的生活硬是要彈出複雜的曲調,這又有何意義?

如果可以,我寧可和小福子做一對什麼都不要多想的粉紅小豬,我們可以不會唱歌,不懂音樂,我們甚至可以不用住很大的屋子有很多的RMB,我們只要簡單相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人生最莫大的幸福了。

豬手來了,我抓起一個,啃起來。真是的,都是被這個愛吹曲子的人給折騰的,弄得我也多愁善感起來。

〃真這麼好吃嗎?〃他放下簫,走過來,離得有幾步遠,生怕油水飛到他的白衣服上。

我拉他坐了下來:〃吃飯就吃飯,要大塊吃肉,大口喝酒,別弄得跟個娘們似的,你好歹也是武林高手,長得又那麼像謝霆鋒,就灑脫一次好了。〃

我的油手不客氣地在他的衣服上印了一個掌印。他有些尷尬:〃讓你見笑了,我於吃飯和吹曲都甚為講究,如今既然你我這麼投緣,那就破例一次。對了,你說的,什麼風?是誰呢?難道我和他長得酷似?〃

〃那個……他是我們家鄉的一位明……名公子,很風流倜儻的,很多女子愛慕著他。〃

納蘭公子淡然一笑:〃小季子,你是外地人吧?你不識我麼?〃

〃你以為你真的是謝霆鋒啊,不認識,不認識,今日是第一次見到你。〃

納蘭公子斯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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