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部分(2 / 4)

小說:植掌大唐 作者:誰與爭瘋

只要你出得起價錢,你就是想用鼉皮,又叫豬婆龍的皮來做手套都成啊。

其實就是後世的揚子鱷,只不過大唐這時候可沒那麼少見,更不是保護動物,在某些大方大概都快要成災了,聽說時不時還有吃人的傳聞,獵殺它們自然沒人反對,當然也沒那麼好對付就是了,因此價格嗎,那自然也是極好的。

不過這還只是蘭蔻增加的其中一個專案而已,另一項原本林森專為程懷玉準備的東西,才是真的受歡迎呢。

第二百二十九章 可愛的財迷

林森想更好的融入到軍隊生活中去,所以才會花費那麼多的時間泡在勳衛府那邊,誰讓他承諾過要給程懷玉一個誥命夫人呢。

所謂功名但從馬上取,這也是大唐到了貞觀朝以後最快的提升途徑了,尤其是如果能夠趕得上不久之後的覆滅突厥的那場大戰的話,林森真的是有希望能夠達成這個目標的。

可那畢竟是上戰場,和他對付那些山賊大軍肯定是大相徑庭,對手都是馬背上長大的突厥人,戰鬥力和戰鬥方式都會有許多不同,而他也不再是那個只需要守好土樓,就能立於不敗之地的林家莊主而已,而是會作為大軍的一員。

這其中差別太大了,所以林森必須儘快的適應自己的這種身份的轉變,熟悉軍隊中的一切才行。

相比程懷默他們那種堪稱在軍營中長大的傢伙,他差的東西還是太多了些。

當然這並沒有耽誤他這個寵妻狂魔隨時關心自家老婆的情況,除了時不時就要和程懷玉膩在一起,搞的程咬金好幾次都不爽的想要開口攆人以外,他還為自家老婆準備了一份應對冬天的禮物。

皮手套自然少不了程懷玉那一份,但是經常練武的她,凍傷雙手的機率反而不高,倒是那逐漸變厚實的衣物讓林森有些不爽,為了禦寒自然要一層又一層的套衣服。

這時候的衣物都是寬袍大袖的嗎,保暖效果就是要差一些,富貴人家用的料子又多半是絲綢,看著很是光鮮亮麗,可其實保暖效果同樣沒好到哪去,又沒冷到可以穿皮裘的日子,提前穿上了也不太符合她們這些貴女們的形象追求啊。

當然了,其實對林森來說,最為直觀的一點感受,還是他想要突破層層衣物的阻隔,熱心的幫助自家老婆托住那一對未來孩子的大食堂變得很是困難。

這對於他這樣一個忠實的球迷來說,不是,是對一個熱切的想要幫助老婆減輕負擔的人來說,完全不能忍啊。

相對好多層厚重的衣物,顯然還是單件輕薄而又保暖良好的衣物更符合這個需求,也會更加的美觀些。

沒用怎麼冥思苦想,林森就拿出了後世常用的冬日裡的保暖神器,就是羽絨服了。

當然要是放到後世的話,這時候最合用的自然還是萬能的衝鋒衣,不過誰讓現在沒有那些人造纖維可以用呢,想要達到那麼好的起毛效果也不太容易。

還是羽絨服這東西最為方便直接,天還沒那麼冷的時候,做個輕薄款的就是了,等到天氣真的冷起來了,再考慮增加一些充絨量也就是了。

而且羽絨方面也有鴨絨和更加保暖的鵝絨可以選擇,同樣可以把鵝絨留到深冬再用。

至於面料,可以選擇的種類其實也不少,因為這時候的布料做出來都是非常細密的,只要針腳做的細密一些,同樣不用擔心會有鑽絨的問題,起碼也不會比後世的那些羽絨服來的差了。

再配合後世最為常用的三層穿衣法,一層吸汗排溼的貼身小衣,一層用來作為保溫保暖層的輕薄款羽絨服,最後再來上一件擋風用的外衣,禦寒的效果簡直不要太好。

而最外面的一層,完全可以選擇最漂亮的一件作為顏值擔當,就可以達到美貌與保暖兼顧的效果了,也不像原來那樣一層套一層的,顯得臃腫又沉重。

等到以後大家對這羽絨服更好的接受了,完全可以做成外套和羽絨夾層一體的形式,也就是後世的派克大衣那種樣式的,只不過需要朝這個時代的審美做一定程度的妥協罷了。

而且相對那樣的形式,比較貼身的羽絨夾克加羽絨褲的樣式,顯然更加節省羽絨材料啊。

得了林森精心準備的這件禮物,程懷玉顯然對自家夫君的這份用心非常的認可,難得主動的送上了一個香吻。

不過相對來說,林森顯然更加陶醉於由此帶來的某些方便,伸手過去總能帶來沉甸甸的幸福感,這才是一個忠實球迷最為在意的。

最近經營蘭蔻已經做出些心得,對這裡也有了許多感情的程懷玉,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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