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4 / 4)

小說:背影(完結) 作者:竹水冷

我的涼鞋時代來得很晚,如果說木拖板也算某種形式的涼鞋,那便另當別論了

。可是在記憶裡,我從來沒有穿木拖上過街。總覺得將趾腳露出來是在海邊和洗澡

時才能做的事情。那時候的社會風氣跟現在不同,越不接近大自然的裝扮,越是一

般的覺得好看,也可以說,當時的文明,是那個樣子的。十八歲的時候,做了一件

旗袍,上面扣著硬高領不能咽口水,下面三寸高跟鞋只能細步的走,可是大家都說

盯看,我那時傻得厲害,還特為去拍了一張照片留念。三寸高跟鞋一生也只穿了那

麼一年,以後又回到了白球鞋,原因是什麼自己也不記得了,球鞋從那時候一直到

現在,我都極愛穿。

在我進了華岡的校園裡去做旁聽生的時候,我的朋友強尼從遠遠的夏威夷給我

寄來了一雙美麗的淡咖啡色的涼鞋,收到那個包裹的時候,真是說不出有多麼新鮮

高興,那時候市面上也有空花皮鞋賣了,可是完全平底,簡直沒有什麼鞋面,只有

兩條簡單皮革繞過的涼鞋,在那時的臺北真是不多見,我在家裡試穿著它們,亂動

著完全釋放的腳趾,那份自由的歡欣,竟像回到了兒時第一次在榻榻米上光腳跳上

跳下的心情。第二天,我馬上將它穿在腳上跑到學校去了。父親在我放學回來時才

看見我那副樣子,他很愣了一會兒,最後才婉轉的對我說,“你這種像打光腳一樣

的鞋子,還是不要穿了吧!別人會誤會你是中山北路那些陪外國人的吧女呢!”

我聽了父親的話倒是改了一點,從那時候起,我上學總是穿件白襯衫,洗得泛

白了的藍卡其布裙,下面,還是那雙涼鞋,就算別人先看我的腳,再一始頭看我的

衣,兩相印證一番,便錯不到中山北路去了。

涼鞋真是自由的象徵,我跟它相見恨晚,一見鍾情,這樣的東西踩在腳下,一

個人的尊嚴和自由才真正流露了出來,人生自然的態度,生命的享受,竟然因為簡

簡單單的腳下釋放,給了我許多書本里得不到的啟示。

當時,為了這份涼鞋的感動,我死命鼓勵我的姐姐和大弟也來試試這種東西,

大弟說得有趣,一個大男人,把腳趾露出來是多麼難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這種

鞋子,他裡面還是要加襪子。姐姐在當年是人人必爭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亂

來,而今,她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姐姐寄來的照片裡,居然也是一雙早年死也不肯

穿的涼鞋,真是滄海桑田。這個世界變化得真快,我們還沒有老,鞋子卻打了好幾

十個圈子在流行了。

離家以後我一直不再穿什麼高跟鞋,那種東西,只是放在架上,也許一年一度

去聽歌劇了,去參加別人的婚禮了,為了對他人的敬重和禮貌,我才勉強把自己放

入那不合自然的鞋子裡去忍耐幾個小時。好在我這一生也只聽過不到十次歌劇,婚

禮嗎,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雙涼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來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種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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