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遷入臨近薊國港城,耳濡目染,不斷向化。
薊國大舡又運來嶺南青壯健婦數萬。截流治水、扞滷蓄淡。築路造堤,通渠圩田。街衢四通,舟橋相連,不斷向內陸延展。
甬東港長,授予番禺董正。
焦矯亦如願,獲番邦通商權。於港市中起高樓,自號‘胡老館’,專與番商互市。前漢時,鹽鐵專營。便是後世所謂“許可證制度”。為重農抑商,前漢武帝時,推行“算緡告緡”、“均衡平準”、“謫發商賈”等,一系列措施。並規定:“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對商人徵收車船稅。今漢雖未行抑商,然光武帝時,桓譚亦曾提出“禁民二業”之主張。雖終未能執行,然焦矯未雨綢繆,先得薊王許諾,再與番商互市。可謂老謀深算。有備而無患。
話說。是否置《對外貿易許可證》,薊王亦思許久。權衡利弊,並未執行。之所以要抑商,只因商貿過於繁盛。“商賈求利,東西南北,各用智巧”,“日夜無休時,不召而自來”,“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續日,千里不遠者,利在前也”,“雖有關梁之難,盜賊之危,必為之”,於是乎“民棄本逐末”。
時“舉俗捨本農,趨商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遊手為巧,充盈都邑,務本者少,浮食者眾”。以至於“車船販賈,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甚至,烏桓寇雲中,一次即“遮截道上商賈車牛千餘兩(輛)”。於此足見一斑。再深思,除去人口、資源、技術、物產,皆隨兩漢大興。牛馬眾多,道路通達,內政外交,亦是必要便利條件。漢之強,非設身處地,而不可盡知也。
除去各自為商,互通有無。商業聯盟,亦現端倪。
所謂“中舨共侍約”,即合夥商販,共同訂立契約。民間資本,開始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