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滾。掙的不是錢,而是骨氣臉面。
“便在西傾山附近,築一大城。內外三重,橫豎五里。可住十萬,一切稅賦,皆歸女豪所有。”戲志才肅容下拜。
想想並無不妥,老叔祖這便起身,衝簾後言道:“啟稟大豪,薊王一片真心,便,嫁了吧。”
“唉。”女豪輕輕頓首。《說文》:“唉,應也。”
所謂城下之盟。出自《左傳桓公十二年》:“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意為敵人兵臨城下,被迫簽訂的屈辱盟約。然作為勝利一方。戲志才卻替劉備開出遠超羌人認知黑洞的高價。便有尊重之意。此,亦是道義。
劉備若知,必不會怪罪。
比起平羌大計,帝國三興。些許錢貨,個人榮辱,又算的了什麼。
然戲志才唯一擔心,便是洛陽朝堂。王爵妻妾不過四十。薊王之所以能有七十妃,因其中五十六妃,為陛下賜婚。既是陛下所賜,便不存在僭越之嫌。然若再行聘娶,便是僭越。
簡而言之。若想與鍾羌和親。亦需經陛下賜婚。且,以後凡收入後宮,皆要陛下首肯。不然,皆是僭越。
輕則削縣,重則除國。
再細思量。似也並非絕難……
冰谷障城,中軍大帳。
將戲志才手書細細讀完,劉備遂遞給身旁李儒。李儒雙手捧過,越來越驚。書中緊要處,逐字斟酌,領會其意,這才轉交荀攸。
待荀攸看完,李儒這才開口:“主公……意下如何?”
“二位府丞,以為如何?”劉備面『色』如常。然正如薊王少時,呂衝以肺腑之言相告魏襲。我等皆是主公手中之刀,然卻不可替主捉刀。且不聞“不告而取,謂之竊。”戲志才代主定婚事,犯了人臣大忌。
比起風輕雲淡的李儒,荀攸已冷汗涔涔。
這便搶先言道:“志才之心,可昭日月。主公切勿怪罪。”
劉備輕輕頷首:“志才為人,孤豈不知。上兵伐謀。若能不戰而屈人之兵,少生兵禍,亦是孤之所願。只是孤身系萬民。所謂‘一發而動全身’。一舉一動,需合理合規,不可恣意妄為。婚姻大事,又豈能不告而娶。當問過母親、義父、義母,還需髮妻接納為宜。即便如此,仍需得陛下賜婚。當中凡有差池,此事無成。如何能先應?”
“所謂‘先禮後兵’。可將左丞許諾銅錢、名產,先行送到。許以重利,以安其心。和親之事,再徐徐圖之。”不愧是李儒。
“如此,也好。”劉備這便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