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決獄》。凡能領會《春秋》之精要,斷案決獄當無往不利。
為何?
原因很簡單。大漢經學之奧義,便是自下而上,“最廣泛道義”的“書面註解”。
時人,只需依據經文所言,循規蹈矩。為人行事,雖有參差之別,然斷不會有失偏頗。時下,五胡尚未亂華。後世皇朝,無論漢化胡人,亦或是胡化漢人,尚未假宗教愚弄百姓:蠅營狗苟,說一套,做一道,人前人後兩面皮,官字上下二張口;權術詭詐、黨同伐異,男盜女娼、假仁假義,狼狽沆瀣、烏煙瘴氣。
一言蔽之,人心不古。
死讀聖賢書,反淪為笑柄:愚不可及也。乃至於,聖人之書,於官場、市井,宮廷、家宅,全無用處。空口白牙,說話權當放屁。
又何來,生死契闊,一諾千金。
所以,後世皇朝,稱文學,只用於修身養性,陶冶情操,順帶吟詩作賦,充作進身之階,代寫家書,聊以餬口,僅此而已。唯漢時,稱經學,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術。
二者,切莫混為一談。
安昌郡先立,亦無不可。稻收如火如荼,暫擱朝會。薊王遂傳命少府,先行制詔。待顆粒歸倉,再公之於眾。不遲。
國事畢,薊王設宴款待左右國相。酒足飯飽,二國相乘官船返回王都。國事繁忙,不敢有一日之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