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比三百石守令,稱“進士”。《禮記·王制》:“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於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儒宗注曰:“進士,可進受爵祿也。”
《禮記·王制》:“升於司徒者不徵於鄉,升於學者不徵於司徒,曰造士。”疏曰:“學業既成,即為造士。”《漢書·食貨志上》亦有:“諸侯歲貢少學之異者於天子,學於大學,命曰造士。”
又《禮記·王制》:“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儒宗注曰:“順此四術而教以成是士也。”
因武功爵,一級曰造士。故秋闈棄之不用,改稱“茂才”。民間亦多稱“造士”。“造士之秀”,稱“進士”。造士、進士,與“舉茂才孝廉”,“光祿四行”等同。並非官職實授。亦無品秩之說。好比進身之階,仕途之始。不舉茂才孝廉,不入仕途,不得為官。
郡國並行,家國同構。察舉、科舉,雙軌並行,亦是情理之中。循《薊法》,名臣宿吏,守通都大邑,興國有功者,加秩比二千石“光祿大夫”。可向太上宮府,舉“光祿四行”。
又如,甄都天子,“九月甲午,試儒生四十餘人,上第賜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之”。此亦可視作,科舉取士。
十名之內,授比六百石守令,稱“博士”。位列三甲,受比千石守令,尊“博士祭酒”。獨佔鰲頭,一鳴驚人者,授比二千石高俸。達成二千及冠。
皇上於萬石之上,增秩萬石君。太上宮府,足有高俸,虛位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