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受宮刑。可見贖刑,得益者,多為勳貴高官,並豪強世家子。
再深思。時太史公,若有人相助,補足罰銅,便可抵罪。故太史公亦在《報任安書》中慨嘆:“交遊莫救,左右親近不為一言。”
言歸正傳。
話說,史上北伐三傑,大敗而歸。便各自罰銅抵罪,貶為庶人。
試想,損兵折將,一敗塗地,尚可免死。諸相不過免為阿黨之罪。實則不過匡正不利,未曾監管長淮馬會。如何不能罰銅抵罪。
不料堂堂王子師。竟學腦滿肥腸,混吃等死,無能之輩,行此等,下作之舉。
曹太保,怒極反笑:“不知四相,欲罰銅幾何?”
“太保,少安。一觀,便知。”
不其侯伏完,早有準備。乃由黃門令左豐,親自捧盤入內。
“匣中何物?”董侯遂問。
黃門令左豐,親自開啟:“請陛下過目。”
待漆木匣,當殿開啟。
一時神光大作。
董侯脫口而出:“可是‘夜日晝星’,‘隨侯珠’是也。”
“正是。”
隨侯珠,乃春秋戰國時,隨國至寶。亦稱為“隨珠”,與“和氏璧”並稱為“春秋二寶”。“隨珠和璧”或“隨和”。
《搜神記》言其:“徑盈寸,純白而夜光,可以燭室。”《淮南子》又曰:“隨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貧。”
至漢時,稱“懸珠”、“垂棘”、“明月珠”等。
《拾遺記·卷六》:“(郭況)錯雜寶以飾臺榭,縣(懸)明珠於四垂,晝視之如星,夜望之如月。里語曰:‘洛陽多錢郭氏室,夜日晝星富無比。’”
便是後世所說,夜明珠。
咕咚!
君臣不約而同,齊吞口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