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侯,可有良策。”王允遂問。
“卑下竊以為。”不其侯伏完,果有定計:“朝廷都甄,衛將軍曹操,既為兗州牧,又兼司隸校尉。然卻不能治司隸之事於雒陽。絕非長久之計。”
王允皺眉:“莫非,君侯欲除衛將軍,司隸校尉之職。”
“非也。”不其侯伏完,眼中一閃利芒:“何不改司隸校尉部,為司州。另設州牧領護。”
司隸校尉部,簡稱司隸。前漢徵和四年(前89年)置,掌京畿七郡捕督奸猾,察舉百官以下犯法者。本無固定治所。今漢建武十一年(35年),降司隸校尉部為十三部之一,定治雒陽縣。不設刺史,仍以司隸校尉領之。
伏完進言,改司隸校尉部,為司州,設州牧領。等同於變相奪權。
如此一來。司隸校尉,等同於從司隸之首,降為州牧屬官。
好一記,借屍還魂。
自桓靈以來,權臣往往自兼此職,以控制京師。即便司隸校尉,仍為臥虎,高居三獨坐。凡宮廷內外,皇親貴戚,京都百官,無所不糾,兼領兵,有檢勑、捕殺罪犯之大權。然,卻再無司隸七郡:京兆尹、右扶風、左馮翊、河南尹、弘農、河東、河內,治政之權。
只需,令遣一得力干將,牧守京畿七郡。當可助王黨,扳回頹勢。
“此乃,定國之策!”尚書令桓典,大喜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