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司法鑑定資格的醫院,要選委員會也是從那一-畝三分地裡選。
督導的地位咱們之前了,那是相當有分量的,所以存在這麼一種情況一就算督導不是委員會成員,但是他已經做出了一個非官方的報告:“丫沒病,就是裝的,想逃脫罪責!”
可是如果你正好是委員會的成員,督導又對你有過提攜之恩,你會怎麼做呢?你會做出完全相反的鑑定結果來駁人家的面子嗎?
當時隊長就是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督導問:”你是想讓他有病呢?還是沒病呢?“
隊長:“一個年輕,能有什麼病....哦..啊?”
督導糊塗了,怎麼這人又不按套路出牌啊?
根據隊長透露的資訊,這案子並不是一-件簡單的案子,雖然給嫌疑人定罪的證據確鑿,但是按行話講,案件還原卻不夠完美。
就跟相聲段子裡的似的,孩子手賤,把錄音機拆了又裝上,哎呦,居然沒壞,能響,真厲害,給自己點個贊!一扭頭,發現桌上多倆零件。
錄音機就相當於案情原貌,零件就相當於證據。
證據少了,破不了案,證據太多,相互矛盾,定不了案。
針對嫌疑饒這個弒母案,雖然證據確鑿,也可以確定饒確就是他殺的,但是模糊的犯罪動機和也許存在的幫兇,一下就都讓這個案子的碎片,根本無法完美地拼湊成一個整體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