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到案子的惡劣型,隨即就通知了刑偵大隊,袁博是第一個趕到的,但是看到現場的那一刻吐了個天昏地暗,還是通知了林其譽。
因為第一具屍體損毀嚴重,已經從死者的身上找不到什麼證據,只有頭骨上的一處凹陷,讓他們暫定為死者可能是受到鈍器重擊而亡的。
第二具屍體是在垃圾場找到的,是垃圾場內員工的女兒,也剛剛滿十六歲,失蹤之前跟媽媽說要出去跟同學玩兒,很快就會來,可是再也沒有回來,不久,在垃圾車運輸的過程中,發現其中有個包裹異常,開啟一看,正是這位失蹤了三天的小姑娘,此時小姑娘的身上已經開始腐爛,但是有些面板還是完好,檢查出來兩三枚牙印,經過鑑定是人類的壓印,而且私處遭到過利器侵犯,應該不是犯人為了毀滅自己性侵的證據,就是對受害人恨之入骨。
那時候兩樁案子還沒有併案。
直到法醫在第一具小女孩已經損毀嚴重的私處發現了玻璃碎片,深度極深,幾乎到達了子宮口,案子的惡劣性質不言而喻,因此兩案開始合併。
第三起第四起的屍體都比較新鮮,都是被人發現在花壇內或者公園的小樹林裡。
而且死亡時間證明都是在頭天的深夜,一時之間人心惶惶,很多女性不敢再走夜路,刑偵大隊肩上的壓力也越來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