飢,哪有這般享受的機會,畢竟麥格現在可是混亂之城最赤手可熱的廚師。
希維爾看了一眼埃文和伊娃,又是看了眼麥格,猶豫了一下,還是選擇沉默坐下,也是拿過一隻烤雞嗅了一下,臉上露出了一絲笑容,拿手掰下一隻雞腿,然後咬了一口。
酥脆的表皮之下,是鮮嫩多汁的雞肉,香味滲透表皮,恰到好處的火候將野雞的鮮美味道發揮到了極致,一口下去,鮮美酥香,口舌生津,似乎舌頭上的所有味蕾都在顫抖。
“這個烤雞,實在是太美味了!”希維爾的眼睛中像是閃著小星星,是完全不輸於上一次麥格做的烤牛肉的味道。
野雞不過是荒野最常見的野物,他們偶偶也會抓來充飢,但就算是烤的最好的山姆,烤出來的烤雞和麥格烤的烤雞也完全天差地別。
而且,這還是在野外如此簡陋的條件和匆忙的時間中烤制的,如果在他的廚房中,恐怕還能做得更加美味。
“我的天,麥老闆,我覺得你就是廚神!沒有人能夠做出向你做的一樣美味的食物了。”
“如果這次能夠抓到金鱗鹿,我一定要去麥老闆的餐廳好好吃幾頓。”
“算我一個。”
眾人一邊吃,一邊不吝溢美之詞的誇讚著麥格,臉上滿是幸福之色。
麥格面帶微笑,作為一個廚師最大的成就感,自然是來自客人的肯定,誇獎這種東西,果然是怎麼聽都不會膩。
一鍋雞湯吃的連骨頭都不剩,眾人紛紛打了個飽嗝。
一縷陽光落到了盆地的邊緣,然後向著中心開始移動。
在山崖上的一處洞穴口,一隻金光閃閃的鹿悄然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