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他們首先要處理的不是林浩,而是麒麟的血。
作為一個麒麟戰神,即使是在幼年時期,小雪的戰鬥直覺和反應也是極好的。
小璇只是喜歡動,他跟著。
他沒有魔法武器!
他也不知道魔鬼的想法!
但他有強壯的體格和速度,還有鋒利的血爪。
面對天空的掩護,劍上閃電般的魔法武器,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快,快。
體現在血之光中,走出空氣,走開!
跑得很快,揮舞著爪子很快,看起來像個笨手笨腳的樣子,很聰明,如果笨手笨腳的話。哈德先生築起了一道堅固的牆,它擾亂了所有的敵人和進攻。
“該死!”
“生病的動物!”
“它到底是什麼?它怎麼這麼強大?”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他很強壯。為什麼所有的好處都在她身上呢?”
襲擊被擾亂了。
人們怎麼能容忍這樣一個事實:這些傲慢的人不能養狗?
這時,蕭璇大發雷霆,楊小弟大發雷霆,玄門人都是芙蓉。
“拆分器?”
“所以,難怪你能在一個普通的水上鑽孔機里長大到現在。這真是一個很好的機器利潤率。”
“雖然質量有點差,但它只能被視為最常見的分割器,但它對較低的生活非常有益。”
“先拿著它,它不是很有用。為了好玩可以留著。當你有空的時候,最好把它和水雲融合在一起。”
外界的視野和退卻都與林浩的故事有關。
在他看來,這個詞不是假的,但沒什麼大不了的。
因為他對前世的記憶,可以說他最看不起的是各種所謂的劃分方法。
在他看來,這些東西中的一個對於靈丹妙藥來說是不值錢的。
然而,對於那些實踐真理的人來說,欺凌是他看不見的最珍貴的東西。這不是他們練習分裂的機會。
他把一些不重要的東西放在一邊,把珠子收起來,然後繼續處理屍體。
事實上,處理這一問題的最佳方法是直接混凝殺蟲劑,這樣一路上就不會有浪費。
問題是他根本不在乎浪費!
如果他真的想培養資源,他可以去殺戮和搶奪他們,而那些在匆忙中的怪獸和野獸也不在其他地方。
要濃縮成丹,現在他想把肉留下,請慢慢吃。
畢竟,生命已經延續了幾千年,他要活上兩代還需要很長的時間。
此時,雖然還是焦神,但在本質上,焦神肉不會給真龍肉很多顏色。
強大的怪物和野獸是常見的,天花是罕見的,所以最好吃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