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維森說我雖然有婚史,但勝在年輕。我模樣兒也過得去,身材也不差。而且,幾次性事下來,我和他在身體上很契合。他找我,沒什麼心理負擔。
那麼,這就可以了。
“宋窈,我會給你錢的。”
他加重了語氣,提到一個錢字。
這話,我聽了大為逆耳。
我連忙搖頭;“不不,我不要你的錢。我家雖然不能和你們駱家比,但也算是小康之家!”我說,只要法院判決將顧元昊騙走的錢退還回來,我的日子還是不錯的。
我還加了一句:“你不要給我錢,這聽上去更像是包養。”
在我看來,情人和二奶雖然都見不得檯面,但還是有區別的。情人可以有自己的屋子,但二奶卻是要隨時歡迎金主駕臨。情人可以耍耍小性子,任性任性,但二奶為了錢,卻要小心殷勤地照顧金主,唯恐金主不高興。
“好吧,總之你答應就行了。”
駱維森一攤手,說現在已經沒什麼要緊事了。待會,他一個電話打過去,輿論很快就會反轉,我會變成一個被別人同情的女人。
呵呵……其實我不要什麼同情。但我也想不到比這更好的理由。
每個女人的內心,雖然都渴望被呵護,但一味當弱者、扮可憐,卻也膩煩。
“那……輿論平息後,你是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我成了你的情人?”
“不。你離了婚,恢復了自由,依舊是單身。私下裡,我對你有需求,會來藍灣公寓找你。你有一個固定的住處,這比去酒店安全。”
駱維森說,我當他的情人,只是一件私密的事,不足為外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