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最低兩萬五千塊錢。
過了七八天,阿發的事漸漸忘了,像他這種連偷都吃不上飽飯的人,想要養小鬼簡直就是國際玩笑,我也沒當回事。
凌晨兩點,忽然聽有人敲門。我迷迷糊糊地起來,警惕地從門鏡往外看,居然是阿發。我問什麼事,他左顧右盼,緊張地讓我快開門,有急事。自從前幾天的夜宵,我對他的戒心減少了很多,覺得這傢伙不像是那種喜歡使用暴力的人,他也沒這個膽子。於是就開啟房門,阿發閃身進來,穿了件淺灰色夾克衫,臉上帶著興奮的表情。
“什麼事?”我打著呵欠,心想廣州的半夜也沒這麼冷,為什麼他要穿這麼厚。
阿發坐在沙發上,向我招著手。我走過去,他拉開夾克衫的拉鍊,從裡面拿出一個男式手包,鼓鼓囊囊的,看上面的金屬LOGO好像是金利來。開啟拉鍊,阿發激動地向我展示:“田老闆,你看!”包裡裝著厚厚的鈔票,粉紅色一片,全是百元。我很驚訝,問他從哪裡來的。其實這全是廢話,問小偷手裡裝滿錢的皮包從哪來。